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管理制度
1、为规范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与维护管理,提高软件管理水平,优化软件变更与维护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工作可分为下面三类类型:功能完善维护、系统缺陷修改、统计报表生成。功能完善维护指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对信息系统进行的功能完善性或适应性维护;系统缺陷修改指对一些系统功能或使用上的问题所进行的修复,这些问题是由于系统设计和实现上的缺陷而引发的;统计报表生成指为了满足统计报表数据生成的需要,而进行的不包含在应用系统功能之内的数据处理工作。
3、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工作以任务形式由需求科室和维护方(信息科和软件厂商)协作完成。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过程类似软件开发、发布、配置,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任务提交和接受、任务实现、任务验收和程序下发上线。
4、需求科室提出系统需求,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信息中心。
5、信息科负责接受需求并上报给信息主管院长。主管院长分析需求,并提出系统变更建议。
6、信息科根据部门提供的需求与软件开发商联系协同实现信息系统变更需求,产生供发布的程序。
7、信息科组织相关科室的信息系统最终用户对系统程序变更进行测试。
8、信息系统变更程序测试完成后,由信息中心配置完善信息系统,正式发布并通知需求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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