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编制
三、措施项目费的确定
(一)措施项目的确定与增减
措施项目是为工程实体施工服务的,措施项目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招标人在编制标底时,措施项目费可按照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各措施项目费的参考费率及有关规定计算。
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可根据实际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具体措施,在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基础上,增加措施项目。对于清单中列出而实际不采用的措施项目则应不填写报价。
措施项目的增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详见《教材》P113
总之,措施项目的计列应以实际发生为准。措施项目的大小、数量应根据实际设计确定,不要盲目的扩大或减少,这是估计措施项目费的基础。 (二)措施项目费的确定方法
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的措施项目大多数以“一项”列出,在计价时,首先应详细分析其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然后确定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不同,费用确定的方法也不同,其综合单价组成内容可能由差异,综合单价的组成包括完成该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一定的风险。 措施项目费用(综合单价)确定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定额法计价:这种方法与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一样,主要是指一些与实体又紧密联系的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大型机械、垂直运输等
(2)公式参数法计价:定额模式下几乎所有的措施项目都采用这种办法。有些地区以费用定额(陕西《计价费率》)的形式体现,就是按一定的基数乘系数的方法或自定义公式进行计算。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但在投标时很难具体分析分项预测又无法单独列出项目内容的措施项目,如夜间施工、二次搬运等,按此办法计价。
(3)实物量法计价:这种方法是最基本,也是最能反映投标人个别成本的计价方法,是按投标人现在的水平,预测将要发生的每一项费用的合计数,并考虑一定的浮动因数及其它社会环境影响因数。
(4)分包法计价:在分包价格的基础上增加投标人的管理费及风险进行计价的方法,这种方法适合可以分包的独立项目,如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室内空气污染测试等。
不同的措施项目其特点不同,不同的地区,费用确定的方法也不一样,但基本上可归纳为两种,其一,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中所含各措施项目费的费率确定;其二,按实计算。前一种方法措施项目费中一般已包含管理费和利润等。按后一种方法措施项目费应另外考虑管理费、利润的分摊。 (三)措施项目费计算时应注意的事项
措施项目计价方法的多样性正体现了清单计价人自由组价的特点,其实上面提到的这些方法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其他项目的组价都是有用的。在用上述办法组价时,要注意: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在确定措施项目综合单价时,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仅供参考,也就是说措施项目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不一定全部发生,不要求每个项目措施项目内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都必须有。
(2)在报价时,措施项目招标人要求分析明细,这时用公式参数法组价、分包法组价都是先知道总数,这就靠人为用系数或比例的办法分摊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3)招标人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因此,投标人在报价时,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调整措施项目内容并报价。
(四)措施项目计价的基本原理
1、措施项目计价的前提:分部分项清单计价完成后,有关费用已知 2、计算方法:
编制标底:按计价费率计算或按定额计算 编制报价:自主计算或按编标底的方法确定
3、按费率计算的(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每项措施项目应分为人工土方工程、机械土方工程、桩基础工程、一般土建工程和装饰工程五项计算。
4、按定额计算的,其综合单价的形成同分部分项工程计价。(注意清单含量为定额工程量)
(五)按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
1、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其它项目费】×费率
2、夜间施工和冬雨季施工费
1)人工土方:~=分部分项人工费×费率 2)机械土方:~=分部分项工程费×费率 3)桩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费×费率 4)一般土建: ~=分部分项工程费×费率 5)装饰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费率
夜间施工和冬雨季施工费=1)+2)+3)+4)+5)
3、二次倒运、检验试验及定位复测费等的计算同上条计算。 (六)按定额计算的措施项目 1、模板及支撑
配套定额子目在第四章(分现浇和预制模板),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砼工程和预制桩基础工程)中每一个砼项目对应一个模板定额 2、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配套定额子目在第十六章:附录二
一般包括土方工程机械、桩基础工程(打压桩和成孔机械)、吊装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卷扬机除外) 3、脚手架
配套定额子目在第十三章,包括外脚手架(含基坑支护脚手架)、里脚手架和满堂脚手架 4、垂直运输
配套定额子目在第十四章,机械包括卷扬机和塔吊 5、深基坑支护
配套定额子目在第二章,包括桩基础、锚钉支护和土钉支护 四、其他项目费的确定
(一)其他项目清单费用组成
其他项目清单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两部分内容组成,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是指暂列金额、暂估价(仅指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等估算金额的总和。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
其他项目清单由招标人提供,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在施工之前,很难预料在施工过程中会发生什么变更,所以,招标人按估算的方法将这部分费用以其他项目的形式列出,由投标人按规定组价,包括在总价内。 (二)其他项目清单费用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都是由投标人自由组价,可其他项目费不一定是投标人自由组价,因为其他项目费包括招标人部分和投标人部分。 (1)招标人部分是非竞争性项目,这就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数量及金额进入报价,不允许投标人对价格进行调整(如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2)对于投标人部分是竞争性费用,名称、数量由招标人提供,价格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1)总承包服务费:是投标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发生的费用。应根据经验及工程分包特点,按分包项目金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 编制最高限价: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可按分包工程造价的2~4%计取;材料设备可按其总价值的0.8~1.2%计取。 编制投标报价:投标人自主确定。
2)计日工费:是招标人列出的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以外的不能以实物计量和定价的零星工作。计价人应以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综合单价还应考虑管理费、利润和风险等。 人工综合单价=人工预算价×(1+管理费率)×(1+利润费率) 材料综合单价=材料预算价×(1+管理费率)×(1+利润费率) 机械综合单价=机械台班单价×(1+管理费率)×(1+利润费率) (三)注意事项
(1)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计日工,均为估算价、估算量,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竣工结算时,应按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
(2)总承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到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许分包的工程,但不包括投标人自行分包的费用,投标人由于分包而发生的管理费,应包括在相应清单项目的报价内。
(3)为了准确计价,招标人用“计日工表”的形式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投标人在此表内组价。此表为其他项目费的附表,不是独立的项目费用表。
五、规费和税金的确定 (一)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属于行政费用。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
采用综合单价法编制标底和报价时,规费不包含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内,而是以单位工程为单位,按下列公式计算:
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的费率。
规费的费率由各地主管部门根据各项规费缴纳标准综合确定,陕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的费率:见《计价费率》P7。 (二)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它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向纳税人按规定税率征收的货币金额。
采用综合单价法编制标底和报价时,税金不包含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内,而是以单位工程为单位,按下列公式计算,即:
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率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规定,税率按纳税地点在市区、县镇及其他地区分别以3.41%、3.35%、3.22%计取。纳税地点是指承建项目的所在地。 六、工程项目造价的确定 (一)工程项目造价的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管理费、利润是分摊到项目费中的,因此,按照《计价规范(规则)》,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计算为:
工程项目总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二)工程造价的计算
单位工程造价计价程序 见《计价规则》 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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