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的激励公司驾驶员积极主动为各部门服务,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思路,制定本考核制度,将员工月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考核对象:全体驾驶员
考核周期、时间:以月度为单位实施考核,每月12日前完成上月度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在当月工资发放中体现绩效考核结果。
考核指标:
主要从工作开展情况和服务态度、意识两方面入手,设立具体指标,详见附表。
考核方式:
驾驶员的考核分为两阶段。
第一阶段:根据当月个人行驶公里数占公司整体行驶公里数的权重,计算个人月绩效工资的比例,确定基准金额。
第二阶段:以个人月度绩效工资的基准金额为基础,结合工作指标、服务指标,进行进一步的核准,确定最终绩效工资金额。
考核流程:
1-用车部门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填写《派车申请单》(见附件),并发送至相关人员,便于行政部提前安排。
其中,《派车申请单》内各个条目需逐项填写,预测里程数可利用电子地图路线功能进行预测。若用车部门需指定司机,请在备注栏内进行标注。
2-行政部在接收到《派车申请单》后,尽量按照需求部门要求,协调安排驾驶员及车辆,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并至少提前半天告知需求部门结果;同步通知驾驶员,提前做好出车准备。
3-出车当日,驾驶员需完成《实际出车情况统计》(见附件)的填写,并交由行政部、用车部门进行内容核对,核对完成后,用车部门保留复印件,原件由驾驶员上交行政部。
在出车过程中,出现因用车部门需求调整,临时增加路线等情况,驾驶员需在备注栏进行标注。
各责任人需客观、公正填写、核对此部分内容,如有发现作假行为,将严厉处理相关责任人。
4-行政部接收到填写完成的《实际出车情况统计》后,需将《驾驶员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发至需求部门,由需求部门填写完成后,行政部统计分数并做好记录。
5-行政部以月度为单位,统计并完善《XX月度公司驾驶员出车台帐》(见附件)。
6-每月3日前,行政部将上月度台帐发至人事部,人力资源部以此作为绩效考核的数据来源。
7-每月5日前,人力资源部完成绩效考核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8-8日前,分管领导需完成审批工作,人力资源部将上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驾驶员如对公示结果有质疑,可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绩效考核申诉表》(见附件),发起申诉流程。
9-12日前,人力资源部完成对绩效申诉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10-15日,人力资源部将员工上月度绩效工资与本人基本工资一并发放。
附件:
《派车申请单》
《实际出车情况统计》
《驾驶员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XX月度公司驾驶员出车台帐》
《绩效考核申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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