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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表

2020-09-25 来源:小奈知识网
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表

填表时间: 姓 名 文化程度 性别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户籍性质 □农业 □非农业 (初次登记不填) 身份证号码 技术等级(或职称) 联系电话 登记对象 职业技能(工种或专业) 户籍所在地 现常住地地址 迁入现住地时间 失业登记或 就业注销登 记、求职登 求 省(市、自治区) 市 县(市、区) 街道(乡镇) 号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单位 用人单位类型 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其他就业类型 就业时间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登记类别 □初次求职 □就业转失业 用人单位名称 就业登记 企业□ 事业单位□ 机关□ 社会团体□ 居民家庭□ □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个体经济组织□ □灵活就业人员 民办非企业□ 其他□ 是否属于下列人员:(非本省户籍人员不填) □ 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 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 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 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 □ 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 农村居民中持《残疾人证》人员 □ 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申请单位: 申请人:

填 写 说 明

一、本地户籍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由本人如实填写《就业失业人员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属于学校毕(肄)业且未有就业经历的,凭户口本、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书》; 3、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4、复员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凭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

5、刑满释放、假释、缓刑、监外执行或者解除劳教的,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证明;

6、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满40,女满30周岁人员、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低保人员持身份证或相关证明。

二、《福建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下发前已就业的农村进城劳动力申请办理失业登记的,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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