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利用
摘要:中国的大都市都是一些重要的城市,而且大多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这就赋予这些城市以重要的责任,因为历史名城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这些城市大多有悠久的历史,多年来形成了完整的城市格局、人文社会环境和独特的城市历史风貌。
关键词:历史名城,保护规划,发展
中国城市的旧城由于年久失修,一直处于超负荷的运转状态,多数城市的旧城居住条件很差,住在旧城的居民迫切希望改善住房条件。这几年来,许多城市的新区发展很快,取得较好的成绩,房地产业的兴起,加快了城市建设资金的运转,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城市开始了对旧城区的改进和更新工作。城市要新陈代谢,改造更新是必须的,但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又有进行保护的要求,城市的特色要继承,而城市中要保护和继承的,又主要存在于这些城市的旧城中,继承和发展变化是一对矛盾,历史传统和现代化要求都是人们的需求,这就要我们去认真研究,如何做好这些大都市的历史名城保护和旧城改造工作。
一、中国历史古城的特点
中国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历史古城镇遍及全国,约有2000多个,数量之多,传统特色之丰富举世闻名。这些古城、古镇拥有优美的自然环境、名胜古迹和各具特色的乡土建筑,它们体现了中华民族灿烂的历史文化。
中国地区辽阔,幅员广大,民族众多,地理和人文环境差别很大,因而中国的城市类型众多,各具特色,风格迥异。
中国的古城大多是按规划建造的,据科学考古和史料证实,从春秋战国一直到明、清时代,古代的都城和地区统治中心,以及一些重要的边防城市都是事先有周密的规划,然后先做地下供水排水设施,后做地面建筑,而这些古城规划基本上遵循了中国儒家传统思想,因而一脉相承,具有特色。
中国的历史古城从未出现过衰落,不像欧洲的古城出现过几次城市衰落,中国的古代社会长期处于统一的大帝国,中国古代文化长久不衰,经济发展又较缓慢,因而城市历史延续绵长,历史从未间断,古城中留下很多不同时代的历史建筑和文化古迹。”
二、中国历史古城的遭遇和历史文化名城的确立
1、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全国许多城市开始新的建设,由于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作用缺乏认识,造成了对历史古城的摧残,至今除了极少数的古城以外,大多数已丧失了原来的古城风貌。
各地的文物古迹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较早地公布了文物保护单位而得到保护,在“文化大革命”中,也较少受到破坏。八十年代以后由于新的建设高潮,特别是房地产业的兴起,在许多大中城市的旧城区内有了新的大规模的建设活动,使得许多传统历史地段遭到了灭顶之灾,使许多旧城换了新貌,使众多的古城失去了原来所拥有的特色风貌。
2、1980年在推土机下抢救了平遥古城,开始了古城保护的事业。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重点保护的2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986年公布了第二批38个,1992年公布了第三批37个,2001年补充了两个,共10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有的省也公布了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在这些名城中,保护呈现了三种情况.一是完整地保护了古城,另建新城,新旧分开;如平遥,丽江等;二是保护了古城格局,保护了几片传统历史街区,其它进行了更新,如苏州扬州
等;三是只保护一些文物保护单位,城市已全部改观,如南京、南昌等.
3、从1995年起在专家建议下,国务院拨出了专项资金,帮助历史名城的历史街区进行基础设施和风貌的保护,得到了很好的效果,已有六十余处得到补助,对全国古城的保护有重大影响。
三、保护与更新的现实矛盾
历史文化名城的旧城地段,兼有保护和更新的双重要求,中国城市的旧城,不像欧美发达国家城市那样,出现衰落的现象,这些旧城一直是城市的中心,即使在新城区发展很快的情况下,也还是商业繁荣、人口集中的地方。因此,在房地产业兴起的今天,旧城区就成为房地产商热衷之地。许多城市就从地价的级差效应出发,要把原来旧城中的居住和其它功能转换成商贸、办公、娱乐功能,而使低地价转化为高地价,低效益变成高效益。表面上是改善旧城的环境而实际上改建后旧城区的建筑容量大大增加了,人口也增多了,交通也更加繁忙了,基础设施不堪负担,结果又一次地面临新的调整与改建。
另一方面作为历史名城的特色地段--文物景点和历史街区,一般也会在旧城的中心地带,是人们汇聚之地,级差地租客观地导致商贸等第三产业向这个地区集中。但是由于历史名城的保护要求,一定会提出对这个地区以及其周围环境的种种建设限制,这样就会降低土地收益,对开发不利。
在历史名城中,大多保留有成片的传统民居地区,其中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一般都划为保护区,并得到较好的保护。但是如何既能长期地保护它传统的风貌,又能继续为居民使用,这是一个难题。因为中国广大地区的民居,大多为砖木结构房屋,至今大多已木朽墙危,多数居民因长期居住条件简陋,渴求改善,传统生活环境不符合青年
人的要求,而向往现代化的设施和环境。而且在旧城地区,一般都缺少现代的基础设施。要改善居住环境,解决居民的居住问题,需要资金和技术的巨大投入。作为房地产开发,因为上述的原因,获利不多,又担售后的风险,一般是不肯承担的。政府也不可能拿得出足够的资金,居民的自己改造则大多不愿保留传统形式,这就需要研究一整套合宜的对策。
四、更新过程中对名城保护的忽视和误导
旧城更新, 就有一个对“旧城”的认识问题,许多人认为“旧城”就是过去岁月留下的破烂摊子,是城市发展的严重包袱,要更新,就要“破旧立新”,就要“快刀斩乱麻”,放开手脚干,所以就常常是大面积地拆迁旧房,将旧城区的老宅旧屋全部拆光,然后在平地上盖新的楼房。这样做,工作简单、工程上马快,规划设计也容易做。但这样一来把城市原来的社会结构、文化遗存、城市风貌以及地方风情,全都一扫而光,也就是把城市的历史文脉全部割断了。
在有的城市中,旧城用地成为个别外商和开发商追求高额利润的竞争地,因此有的人就不择手段地造成直接许多破坏性建设,造成许多遗憾工程 。有几个城市,在旧城区内虽然早已制定建筑高度限制的规定,但就是屡禁不止,一幢幢的不符合城市规划规定的高楼不断冒出来。在许多旧城地区,那些真正的危屋简屋棚户地段,那些居住环境最差的密集的居住区,由于人口多,用地少,拆迁费用大,因而引不起开发商的兴趣,迟迟得不到改造和拆迁;而那些居住密度稍低的,相对质量较好的传统院落式、居住人口较少的地段,常很快被拆迁了,因为拆迁费少,建房率高而被开发商作为赚大钱的对象。
于是挤掉了绿地、公共活动场地,一些旧城区中原有的中学、小学、文化单位也被挤掉了。有的名城大量地拆除了反映城市特色的传统建筑,在短时间内改变了城市的历史风貌,如沈阳市素有“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城”之称,如今原来围绕在清故宫周围的传统
民居全被拆掉了,“故宫”藏身于混凝土高房子的丛林之中,此外沈阳的和平区是代表了殖民时期的历史风貌,很有特色,也被拆除了换成了行列式的方盒子,老百姓说,历史“名城”名存实亡。
有的名城在旧城更新中保留了文物建筑,但忽视了文物周围的历史性环境。如福州市计划在“三坊七巷”地区由港商投资35亿元人民币,在占地44.1万平方米的地区中将建有29幢高层住宅,6幢高级办公楼及公寓,5个大型商贸中心和娱乐场所,名义上保留和修复39幢古建筑,并要为新建筑融合在一起,这个方案在杂志上刊载了,并已动手拆迁,可以想象整个著名的优秀历史街区将荡然无存。
五、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保护的几种规划模式
一种模式是保护旧城,尽量保护基础的传统风貌,不在基础内大拆大建;同时在旧城外开辟新城,进行大规模的现代化建设。这样既满足了现代建设的需要,又缓解了旧城中人口过密、居住条件差、交通拥挤等的矛盾。
五十年代初,著名建筑专家梁思成教授就曾建议首都北京采取这种模式,在旧北京城西郊公主坟一代另建新区,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被采纳。而在五十年代编制洛阳总体规划时,就采用了这种“保护旧城。另辟新区”的做法。将新兴的工业区放在远离旧城的涧河以西地区,这样就保护了距今700多年金代始建的洛阳旧城,旧城内密集的文物古迹,精良的古建筑均未受到破坏;也保护了旧城近旁的地下遗存。现在洛阳新区已具规模,功能合理,道路通畅,设施完善,在经济有了一定基础后,可以从容地来研究旧城的改造和如何在改造居住环境的同时保护古城风貌的问题。
在历史文化名城中采取这种模式的还有苏州、安阳、潮州等,这种脱开旧城另建新区
的规划布局模式,适用于旧城面积不很大,历史文化遗存较多的城市,既可对旧城的历史风貌予以保护,又可使新的建设较为方便和顺利。它的好处是容易两全,减少矛盾;问题是旧城长期破旧,旧城内基础设施和建筑、居民生活环境改善缓慢、市民意见较多。近年来,旧城改建更新问题均已出现。
另一种模式是保护旧城的主要格局和主要文物古迹,并对旧城进行改造和建设;同时向旧城四周辐射,进行新的城市建设。西安的城市总体规划就是这一模式的实例。
西安市在城市规划中,把文物古迹和古都风貌作为重要因素考虑,以现存的明城为中心,向四郊均衡发展,将全市分为五大块:旧城(明城)为行政商业区;在文物古迹较少的东、西郊各布置一个工业区;南郊有众多古迹,规划为文教区;北郊为汉长安和大明宫等遗址,全划为文物保护区,只准农耕,不准基建。在规划中突出了保护明城的完整格局,对标志性古建筑如钟楼、古楼、城墙、城楼特别注意保护维修,它们仿佛是城市的眉眼,眉眼分明则古都面目清晰;其次是显示唐城的宏大规模,用城南宽阔的林带和道路来体现;再次是保护历代遗迹,明确地划定保护范围。这些规划已得到初步的实现,增强了西安国际旅游的吸引力。
西安的这种规划模式,适用于旧城面积较大,文物古迹多而分散,情况比较复杂的名城,而采取分工、分片和点、线、面相结合的保护办法。象北京、南京、开封、杭州等也大体采用这种模式,有些城市成效不很理想,矛盾较多,其原因不在于这种模式本身,主要是由于未能严格按规划办事,缺乏对历史名城的全面认识所致。
如南京就存有全国文物保护单位8处,它的明代城墙和一些城门均保存完好,明代的故宫遗址以及许多近代历史文物景点如:太平天国天王府、中山陵、雨花台烈士陵园等,都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注意控制住这些保护地段的空间环境
和绿化环境;并使其成为城市的主要旅游景点。在一些有开发价值的历史地段,如夫子庙秦淮河地段,就着意地恢复其原有的市民活动功能,修复了祭祀孔子的文庙,修整了沿河建筑,并开辟了小商品和特色小吃、商场使其成为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有传统风貌的新的地段,经济上有很大的收益,成为一个新的重要的旅游景点,受到市民的欢迎,也吸引了众多的外地游客,这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中是一个非常成功的例子。
城市要更新,城市不更新就会衰落,但城市更新不能摒弃历史,而是在历史基础上发展,从旧环境中滋生新办的东西,而不是生硬地搬异地外域的不相干的东西,特别是大城市影响面广,牵涉问题多,这些城市代表着我们国家或一个地区,更要慎重地对待,不注意的话,留下的遗憾是无法弥补的。
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保护古城的四性原则
1、原真性
要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原先的本来的真实的历史原物,要保护它所遗存的全部历史信息,整治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维修是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修补要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式原样以求达到原汁原味,还其历史本来面目。
2、整体性
一个历史文化遗存是连同其环境一同存在的,保护不仅保护其本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的环境,特别对于城市、街区、地段、景区、景点,要保护其整体的环境。这样才能体现出历史的风貌,整体性还包含其文化内涵形成的要素,如街区就应包括居民的生活活动及与此相关的所有环境对象。
3、可读性
是历史遗物就会留下历史的印痕,我们可以直接读取它的“历史年轮”,可读性就是在历史遗存上应该读得出它的历史,就是要承认不同时期留下的痕迹,不要按现代人的想法去抹杀它,大片拆迁和大片重建就是不符合可读性的原则。
4、永续性
保护历史遗存是长期的事业,不是今天保了明天不保,一旦认识到,被确定了就应该一直保下去,没有时间限制。有的一时做不好,就慢慢做,不能急于求成,我们这一代不行下一代再做,要一朝一夕恢复几百年的原貌必然是做表面文章,要加强教育使保护事业持之以恒。
七、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的新城市
国家灭亡尚有复兴之时,文化一旦消失便永不存在。在当今全球化的大浪潮下,我们要坚守自己的文化和传统。城市的建筑是最具体和最能承载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载体,保护和永续利用我们共同的城市文化遗产就是维护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
保护古城不仅是为了保存珍贵的历史遗存,用作展览、旅游、开展文化活动,重要的是留下城市的历史传统、建筑的精华,保护这些历史文化的载体,从中可以滋养出新的有中国特色建筑和城市来。各个古城都要追寻、发掘、提炼、升华自己的特色。各个古城都要提倡、引导、鼓励规划师、建筑师、城市建设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努力钻研、精心设计、不赶时髦,不求功利,做出有自己城市的特色,自己地区的特点,自己民族的新建筑、新景点、新风貌、新城市。继往才能开来。现代化要落在实处,而不在表面文章。
参考目录:
1.《历史文化名城理论保护与规划》
2.《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
3.《织造千年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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