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创业板 上市对比
一、 功能和地位
中小板市场就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中国的主板市场包括深交所和上交所。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
创业板市场(Growth Enterprise Market,GEM) 是指专门协助高成长的新兴创新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筹资并进行资本运作的市场,有的也称为二板市场、另类股票市场、增长型股票市场等。创业板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因此更加注重公司的信息披露。
二、 上市企业特点对比
中小企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已符合现有上市标准且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即更侧重强调发展相对成熟的中小企业,而创业板市场则主要服务于尚未达到现有上市标准的具有高成长性的创新企业或成长性企业,即更强调企业的创新性或成长性。
三、 上市条件和要求对比
主板
主体资格
创业板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
经营年限 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
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1)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民币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或 为计算依据;
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盈利要求 (2)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近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据
(3)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资产要求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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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要求
主营业务要求
董事及管理层 实际控制人
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
成长性与创新
能力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补亏损。 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万元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
化
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企业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润的情形
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请参考“两高五新”,即
1. 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2. 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无
业经济增长;
3. 新经济:1)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 2)移动通讯 3)生物医药;
4. 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 例如 1)金融中介 2)物流中介 3)地产中介;
5.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的综合利编辑版word
用;
6. 新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节约资源的材料;
7. 新农业:具有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就业、收入的)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
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
募集资金用途
营业务
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1)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
(1)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
影响
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
(2)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
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2)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
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
不利影响
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
(3)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
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
限制行为
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
(4)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
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
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资收益
(5)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
(5)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
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
(6)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
不利影响的情形。
险
(6)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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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
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
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
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
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
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无其他
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
重大违法行为
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发审委
设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5人
设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无
初审征求意见 征求省级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意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
对于创业板公司的保荐期限,相对于主板做了适当
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
延长。
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
保荐人持续督导
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
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对创业板保荐人的相关管理
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规则中。
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1、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2、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和控股股东责任;
3、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成长性、自主创新能力作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针对创业板的其他要求
4、要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签署确认意见;
5、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做出风险提示,内容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相关要求将体现在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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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6、不要求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相同点一览
1、一般情况下,成立时间均需为3年以上;
2、注册资本足额缴纳及股东、发起人的出资要求相同; 3、要求持续盈利;
4、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5、依法纳税,合法享受税收优惠,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6、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7、股权清晰要求;
8、资产完整及独立性要求;
9、会计基础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担保管理; 10、董事、监事和高管熟悉相关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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