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制度
一、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等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等,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三、支部要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采取定期培训的方法对他们进行培训和教育。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五、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发展对象须经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发展对象经过两年的培养考察,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七、接受新党员严格按照新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可通过接受的预备党员。
八、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
加。
九、党支部一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