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是由国家规定的具有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的一种制度。酒店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人力资源部应认真执行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保险金的申报、缴纳及统计工作。对新进酒店和辞职的员工,应及时做好各种保险金的增加和减少工作;对缴费基数或缴费比例发生变化的,根据当地社保局规定的时间及时予以调整。
二、员工福利
1、员工福利是员工分配部分的延伸,是稳定员工队伍、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的一种重要手段。
2、员工福利分为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
集体福利包括:员工集体文化福利、员工集体生活福利,即员工在酒店工作期内酒店为员工提供工作制服、免费工作餐、免费体检、免费参加各种培训及各种娱乐文化活动;
个人福利包括:
①法定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国家规定的有薪法定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
②休息日
员工每周享有2天有薪休息日。 ③婚假
符合法定年龄结婚的员工,享有有薪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享有有薪婚假23天(双方达到有效)。
④产假
女员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享有有薪产假3个
月。
⑤计划生育假
采用计划生育措施的员工,凭指定医院证明及休假单,可享有最多十天的有薪计划生育假。
⑥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有有薪丧假3天;非直系亲属去世,
可享有有薪丧假1天。
⑦工伤或死亡
员工因工负伤或死亡,享有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
待遇。
⑧探亲假
按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符合探亲条件的员工,可享受带薪
探亲假。
三、社会保险和员工福利实施原则
酒店将依据国家政策和《劳动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和做好各
项社会保险和员工福利工作,使社会保险和员工福利工作成为推动酒店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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