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牟家村改造项目围墙砌筑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围墙砌筑
二、 工程地点:三湖农场湖北农村商业银行 三、 承包方式及内容:包工包料。 四、 计价方式:
按照每平方米 元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此保价含税。 五、 工程质量及要求:
按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成合格标准,要求沿口水平顺直,墙面平整度小于5毫米,灰缝饱满,不得出现游丁走缝、通缝等现象,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要求拆除返工,或停止施工、整改;
砌体基础由两匹50、两匹37组成,墙主砌体由24组成;每隔4m砌37柱子一根;墙高3.3m。 六、 工期:
自2014年 月 日开工,2014年 月 日完工。 工程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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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计算出工程总造价,乙方开具发票后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工程款。 安全事项:
乙方应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条例,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架体搭设牢固、可靠,严禁用砖干磊搭架,架体上不得载物超重,路边施工应做好防护,防止误伤行人和发生安全事故,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可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七、 甲方全面负责协调周边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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