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建设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覆盖
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两道防线,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二)全员参与
从基层人员到管理层,均应参与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持续推进
持续风险分级管控的更新与完善,持续展开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深化,机制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四)分级落实
将双重预防机制各项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层级领导、各部门和具体工作岗位,确保责任明确。
二、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程序与方法 (一)确定风险点
1. 在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区域内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自下而上进行风险点排查。按生产经营流程的阶段、场所、装置、设施、生产经营活动或上述几种方式的结合进行风险点排查。
2. 风险点的划分: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
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按照设施、部位、场所、区域划分。
(二)辨识危险源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所有的建设期及运营期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
(1) 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阶段; (2)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3) 所有进入生产经营场所人员的活动;
(4) 生产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5) 运营流程、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三)风险评价体系
1. 风险等级判定应遵循从严从高的原则,将各评价级别划分
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等风险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结合自身可接受风险实际进行划分。
2. 以下情形为重大风险:
(1) 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 (2) 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
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3. 以下情形至少为较大风险: (1) 一级动火作业;
(2) 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以及有限空间作业、交叉作业、
临近带电体等场所作业;
(3) 高处作业: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攀登作业; (4) 大型脚手架:搭设高度24米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工程;
(5) 曾经发生过事故;
(6) 运营过程中老人身体不适、意外受损、病变及其他需就
医的紧急情况;
(7) 运营区域内卫生间、浴室等易跌倒、摔伤部位;主要出入
口、电梯厅等易出走部位;屋顶、外窗、水边等易跌落部位;
(8) 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风险较大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企业应自下而上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监督措施执行到
位,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时应从工程技术措施(消除、代替、隔离)、运营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理措施这五类中进行选择。
2.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应考虑以下方面:可行性、可靠性、先进性、安全性、经济合理性、经营运行情况及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3. 生产经营活动危险源的控制措施通常从以下方面考虑:制
度、操作规程的完备性、管理流程合理性、生产经营环境可控性、生产经营对象完好状态及人员技术能力等方面。
4. 不同级别的风险要结合实际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控制,对
于评价出的不可接受风险,应制定补充建议措施并实施,直至风
险可以接受。
5. 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评审: (1) 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3) 是否产生新的风险;
(4) 是否已选定了最佳的解决方案; (5) 是否会被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6.控制措施的运用
(1) 根据生产经营区域(设备)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的管
理标准和措施应体现在企业相关标准和工作计划中,包括:
①安全设施配置标准; ②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 ③环境管理标准; ④职业健康管理标准; ⑤区域管理标准; ⑥应急预案;
⑦生产运营检查标准;
(2) 根据生产经营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的管理标准和措
施应体现在企业下列标准、制度中:
①指导文件; ②工作监护制度; ③风险预控; ④岗位风险;
⑤作业许可制度; ⑥到岗到位制度。 (一)风险分级管控
1. 风险分级管控要求。
(1)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生产经营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
(2) 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和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情
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一般分为企业、部门和岗位,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风险管控层级进行增加或合并。
2. 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应在每一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
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及时更新。
3. 风险告知
(1) 投资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2) 投资企业应根据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划
分风险区分布图。
(3) 根据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将区域(设备)、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措施通过培训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及相关方,使其掌握规避风险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与方法 (一)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的制定
1. 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风险分析情况制定生产经营活动计划检查表,并结合本企业的分级监护管理要求,按计划分级开展作业现场安全检查。
2. 应根据区域风险分析情况,制定企业、部门、岗位三级检查表,对区域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并确定综合、专业、专项、季节、日常等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
3. 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全部纳入隐患排查的项目清单。
4. 排查表单要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
(二)隐患排查组织实施
1. 隐患排查应全员参与,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全方位
覆盖、全过程闭环”的原则。
2. 投资企业鼓励职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对发现和举报重大隐患的人员给予奖励或表彰。投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如实记录,并向全体员工通报。
(三)隐患治理
1. 设备设施一般事故隐患应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委会进行治理。 2. 隐患治理责任部门应明确隐患治理责任人,制定隐患治理方
案,并组织实施。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隐患应制定防范措施。
3. 重大隐患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五定”(定方案、定资金、定责任人、定时限、定预案)原则组织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的目标和任务、经费和物资、责任部门和人员、治理的时限。
4. 重大隐患治理责任部门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应急预案
和防范措施,并应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
5. 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在企业范围内公告,发现重大隐患及隐
患治理情况应及时上报地方政府、公司总部。
(四)隐患验收与销号
1. 一般隐患由隐患治理责任部门自行组织验收,安委会进行监
督检查。
2. 重大隐患由隐患治理责任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由公司总部或地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应先组织内部验收合格后,报请上述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
3. 经验收合格的隐患方可销号,否则对隐患治理责任部门予以
考核并限期整改。
4. 对于达到整改时限仍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隐患治理责任
部门应办理审批手续,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延期进行整改。
四、双重预防机制管控要求 (一)文件管理
1. 各投资企业应完整保存体现风险分级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
分类建档管理。应包括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点统计表、危险
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记录、区域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生产经营活动计划检查表、以及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危险源统计表等内容的文件化成果;涉及重大、较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涉及重
大隐患排查治理时,其检查、整改、评估、验收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2. 各投资企业应建立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手段的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
(二)培训
1. 投资企业应将风险分级管控的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分
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风险评价结果、风险管控措施,并保留培训记录。
2. 投资企业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级方法的培训,按照确定的辨识范围组织全员有序地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级。
3. 在各级安全培训中,将风险分析结果及控制措施告知各岗位
人员及相关方。
4. 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 投资企业应对全体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培训,使其掌握
隐患分类、岗位隐患排查项目清单、隐患排查方法和隐患治理原则。
(三)改进
1. 投资企业应当根据非常规生产经营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
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
2. 投资企业应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风险信息、隐患排查范
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
(1) 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 (2) 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
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3) 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4) 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5) 根据非常规生产经营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
施以及其他变更情况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3. 投资企业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隐患信息,提高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企业应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熟悉、掌握风险辨识、隐患排查的方法,有效控制岗位风险。
(四)验收
1. 投资企业建成双重预防机制的必要条件: (1) 进行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2) 建立了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风险分布图; (3) 现场有风险告知;
(4) 有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并纳入了隐患排查清单;
(5) 明确了排查责任主体;
(6) 建立了定期排查、持续改进工作机制。
2. 投资企业经自查具备验收条件后,由投资企业申报,公司总部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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