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为完善、规范公司周转材料管理,不断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和完好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计划与供应
(一)执行物资需用计划管理规定。
(二)物资部根据项目部的周转材料总需用计划平衡利用,组织货源,保障供应。
(三)物资部对周转材料实行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统一租赁,实行租、管、用、修、运、算全面控制管理。
二、验收与使用
(一)各种周转材料送到施工现场,项目材料员应主动配合,严格验收,及时卸货,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周转材料,项目部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准用周转材料垫路或挪作它用,严禁优材劣用,大材小用,不得随意乱锯钢管、模板(胶合板)、木方等,违者予以2—5倍的处罚。
三、管理与维修
(一)为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不让其压库,使物尽其用,不准占而不用或据而不调,由物资部统一办理进退场手续。
(二)项目部对施工队周转材料管理必须实行领用制,并按《劳务承包合同》监督执行。如因损坏丢失和不足,视其情况,施工队要照(折)价赔偿,方可结算劳务工资。
(三)项目部应认真做好文明施工现场工作,周转材料要及时清理,分类归堆保管,工完场清,尽量做到堆放整齐,一条线一头齐。
(四)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周转材料,未经物资部批准不得自行外调、借用、处理,违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项目部应做好周转材料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1、未用钢管上扣件要及时拆卸,砼浆应进行剔除。
2、扣件要除锈、沾油,无螺丝的随时补充。
3、弯曲的钢管、凹凸的钢模应进行矫正、修理。
(六)物资部对退回的周转材料及时分类归堆,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如钢模矫正,钢管调直、除锈、刷漆等维修项目)。
(七)提高钢制周转材料的使用周转率,根据项目场地小、工期紧的情况,凡项目阶段性完工的周转材料退场后交物资部统一维修,维修费由项目部承担。
(八)物资部随时检查现场周转材料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四、退库与核销
(一)项目阶段完工退场周转材料,应列出详细的退场计划报物资部,以便物资部组织车辆运输。
(二)退场的周转材料必须按名称、规格分类堆放、装车,扣件必须分规格定量装袋,便于抽、点数并办理退场手续。
(三)周转材料按指定地点码放,凡能一次性到位的周转材料应一次性到位,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和二次倒运,减少不必要的用工。
(四)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改制机具、走线埋掉、架管埋入混凝土里、正常工程预埋、因被盗或其它形式造成的损失,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物资部、预算合约部等有关部门及时核销或处置,以免帐物不符。
五、结算
(一)周转材料所发生的进出场运输费用和装卸车及其它费用等均由项目部承担,如租用外单位车辆,按实结算。
(二)钢制周转材料由物资部按月向项目部收取租赁费,材料员对入库单或退库单应认真核对及时签证。
(三)物资部新购木方、竹胶板等周转材料,项目部验收后按采购价直接计入工程成本。
(四)凡属钢制周转材料包括钢管、钢模、扣件等均应按规定的回收率回收。不足部分,项目部应填写损失报废单经项目经理(主管)审签后报公司物资部核定批准后方可核销,但核销价额计入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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