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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年度市对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评估对象为从事高职高专教学工作的每位教师,板书书写课件制作简洁工整条理分,概念准确原理清晰举例典型分。
教育管理评价办法2017-08-02 09:32:14 | #1楼 (2016年3月10日)
一、学习2016—2016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小学。(150名)
朱砂镇中心小学全市排在93名。
二、2016—2016学年度市对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表。 三、市对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评价办法 (一)教育过程管理(60分) 5、班额(10分) 6、课程设置(20分) 7、全日程管理(20分) 8、学籍管理(10分) (二)教学过程管理(120分) 9、教学队伍管理(20分) 10、教学计划管理(10分) 11、教务工作管理(10分) 12、教学制度管理(20分) 13、教学常规管理(30分) 14、教育教学研究管理(30分) (三)教师队伍管理(50分) 15、教师队伍管理(50分)
(四)育人环境及管理(170分) 16、有围墙,学校完整安全(9分) 17、二类运动场建设(15分) 18、“三室”建设(6分) 19、“四通”建设(4分) 20、“五有”建设(10分)
21、亮丽校园(绿、净、洁、美、硬底化)(16分) 22、“安全校园”教育活动(25分) 23、“文明校园”教育活动(10分) 24、“书香校园”教育活动(10分) 25、“歌声校园”教育活动(10分) 26、“艺术校园”教育活动(10分) 27、“阳光体育”运动(17分) 28、幼儿园建设(30分)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管理办法?2017-08-02 09:32:20 | #2楼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管理办法,是学校加强内部自我约束、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主要保证之一。为对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制定本办法。
二、教务处与院(部)、系领导听课
第二条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实行教务处与学院(部)、系二级领导听课制度。,第三条教务处与学院负责人和系主任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并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四条学院(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到二个系听课,听课节数不少于6节(分管领导不少于8节);教务处领导不少于10节。所有听课均应做听课记录,并把听课情况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及任课教师所在部门。
第五条各系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并在有准备的情况下组
织集体听课或观摩教学1—2次。
第六条系主任应根据听课表所记录的教学信息,及时向教师反溃不定期在教学例会上进行公开通报,每学期以系为单位将所有听课记录汇总存档,并做好总结。
第七条教务处每学期要对听课情况和听课记录进行随堂或集中检查,对教学责任心强的教师予以表扬,对教学责任心差的教师提出批评。
三、学生评教
第八条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建立学生评教制度。
第九条凡我院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均有权力和义务对教师开展评教。
第十条凡是承担全日制高职高专教学计划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要接受学生评教。第十一条学生评教每学期开展,评教时间不定,评教班级随机抽龋第十二条评教前由院(部)﹑系教学管理部门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
第十三条评教前要组织评教学生学习和研究评估指标体系,提高评教水平。第十四条各系应对评教负责人进行培训。
第十五条学生评教工作由学院(部)负责,各系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督导室协助搞好评教工作。评教的具体工作由各系组织各教学班班长﹑学生信息员﹑学习委员和课代表负责。
第十六条评教负责人在评教前要把评教工作的要求﹑方法﹑注意事项等向全体
同学讲解,待所有同学掌握后,才能开始评教。
第十七条学校督导室成员或聘请的专、兼职专家作为评教监督员进行评教监督,以维护评教工作的严肃性。
第十八条学生评教时,被评教师必须离开评教现场,否则评教结果无效。第十九条学生评教结果与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挂钩。
第二十条凡不接受学生评教的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不予兑现教学工作量酬金。
四、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第二十一条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实行定期评估。第二十二条评估对象为从事高职高专教学工作的每位教师。
第二十三条学生评估指标体系 (一)教学态度(25分)
1.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仪表大方,要求严格;无迟到、早退现象,不擅自调课、停课、请他人代课;课堂内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打电话等)(10分)。
2.备课充分,按规定学时、内容授课,精心组织教学;上课精神饱满;与学生沟通良好,善于听取学生意见,耐心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认真(15分)。
(二)教学内容(35分)
1.内容充实,基本理论讲解正确,基本概念清楚、论点明确;重点突出,难点分析透彻,讲解逻辑性强,具有启发性,详略适宜,点面兼顾(20分)。
2.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教学,注意能力培养(15分)。 (三)教学方法(25分)
1.因材施教,启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教会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处理教材合理,不照本宣科,教学进度安排适当,适应学生的学习能力(15分)。
2.教态亲切自然,声音大小适宜,语言清晰准确,语速适中,富有艺术性;善于使用现代教学手段,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运用得当(10分)。
(四)教学效果(15分)
1.学生到课率高(该项得分为本项分值乘以学生到课率)(5分)。
2.课堂气氛活跃、和谐,学生学习主动,积极性高,较好地接受了所讲知识,相关能力得到了提高(10分)。
第二十四条同行、专家评估体系 (一)课前准备(8分)。
1.授课计划编写规范,与校历相符,与上课进度一致(4分)。
2.教案编写详实、完整,开学前写好两周教案,平时提前写好一周教案,教案与授课计划及教学进度保持一致(4分)。
(二)教学态度(8分)
1.敬业爱岗,认真负责,按时上下课(4分)。 2.以身作则,从严要求学生,关心学生成长(4分)。 (三)教师基本功(12分)
1.普通话标准,语言清晰,语速适中(4分)。 2.教姿自然、大方,仪表端庄、得体(4分)。 3.板书书写(课件制作)简洁、工整、条理(4分)。 (四)教学内容(24分)
1.熟悉教学内容,讲课流畅(6分)。 2.概念准确、原理清晰、举例典型(6分)。
3.能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内容贴近实际,反映学科最新发展状况(6分)。
4.教学信息丰富,能适当补充切实有用的课外参考材料(6分)。 (五)教学方法(26分)
1.教学理念先进,能结合课堂实际,采用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6分)。
2.讲课富有启发性,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主动性,注意鼓励创新,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4分)。
3.重视师生互动,注意师生的交流,课堂气氛热烈(6分)。 4.适时、恰当地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辅助教学,教学效果显著(4分)。
5.能根据教学情景,给学生提出富有启发性的问题或圆满地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显现较高的提问或答疑的技能(6分)。
(六)教学管理(6分)
1.课堂教学纪律严明,学生无睡觉、吵闹的现象(2分)。 2.按教学要求布臵作业,并认真批改、讲解作业(4分)。 (七)教学效果(16分)
1.多数学生反映良好,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了学生对
本课程的兴趣(6分)。
2.学生掌握了本课程的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了分析、解决问题的水平与实际操作能力(6分)。
3.学生的知识、技能、情感和个性发展等综合素质有了提高(4分)。第二十五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采取学生评估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法,每学期五月和十一月,由学院(部)组织学生和评估专家同时进行,综合两项评估结果确定评估成绩。
第二十六条最终评估成绩100—90为优秀、89—80为良好、79-70为一般、69—60为合格、60以下为不合格。
五、督导工作
第二十七条高职高专督导员由学校专职督导人员和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中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有工作热心和责任心,威望较高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经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第二十八条教学督导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两年,可连聘连任。 第二十九条高职高专督导员在学校督导室和学校主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第三十条督导员的职权、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按《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六、课堂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员
第三十一条实行从在籍高职学生中聘任若干名课堂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员的制度。
第三十二条课堂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员由学院(部)办公室聘任,聘期为两年。第三十三条学生信息员原则上为每个班级确定1名。
第三十四条学院(部)办公室对信息员进行宏观管理,各系对信息员进行具体管理。第三十五条凡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办事客观﹑公正,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无违纪现象的在籍高职学生,均可以申请担任信息员。
第三十六条各班的信息员由各系审查选定,报学院(部)领导终审确定。第三十七条信息员如违纪受到处分,其资格自动取消。
第三十八条信息员应在上岗前,接受有关信息收集工作的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开展工作。信息员只负责收集本学科(专业)、本班范围内的教学质量信息。第三十九条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教师教学水平,教学事故情况,各种教学环节情况,教科书﹑教学参考书满足情况,实验室条件,教室环境,寝室环境,图书馆借阅条件,考试情况以及学生其它学习要求等。
第四十条信息员应不断通过各种形式,向同学们收集有关教学质量信息,并把收集结果每月以书面形式向院(部)、系两级进行汇报。
第四十一条对教学中出现的事故,信息员有权向教学主管部门汇报,并要求反馈处理结果或答复意见。
第四十二条信息员开展课堂教学质量信息收集工作时,必须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立场,严格杜绝舞弊事件的发生。
第四十三条有关部门如有委托专题信息收集工作,信息员必须及时完成,并上报有关材料。
第四十四条信息员在开展信息工作时,如有重大违纪现象,将取消其信息员资格。
第四十五条院(部)、系两级教学主管部门应建立信息收集档案(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及单项总结)。
第四十六条学院(部)每年应对优秀信息员进行评优和表彰。 第四十七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年级组教学管理评价考核办法2017-08-02 09:30:40 | #3楼 附件2
年级组教学管理评价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年级组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营造良好的教学研究氛围,提高年级组整体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制定年级组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制度。
二、管理内容:(总计100分)
(一)写好年级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5分)
每学期年级组要有完整的年级组教学工作计划,并能在规定时间
内上交年级组教学工作计划计3分,学期结束做好年级组的教学工作总结计2分。无计划扣3分,无总结扣2分。
(二)年级内公开课活动(10分)
安排好每学期本年级公开课活动听课计划和听课内容等具体事宜,并制定出计划表上交教务处计2分。有详实的活动记录计8分。组织好本年级教师申报不少于8节校级示范课的选拔工作。落实好“铸师德、提师能、塑造五中名师”工程,每人次校级公开课活动计1分,共计8分;超过8人次的一人次加0.5分(该项总分在10分基础上累加)。本年级内教师校级示范课要有听课总结和本年级内教师点评记录及教学案。
(三)教学常规检查(40分)
配合好教务处对教师的教学常规的检查工作,并认真进行记录,对年级组内教师教学案及补充教案、当堂检测、作业批改、听课记录等进行每月检查,学校查看检查记录及总结分析等给予计分。学校通过每月抽查各年级常规内容,教师得分总分记为年级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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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读书(此项为加分项)
根据各年级组织教师、学生读书汇报会(读书沙龙等)活动开展情况给年级计分,组织一次活动加2分。
(五)教科研(40分)
能带领班主任抓好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突出过程评价,有小组日常评价方法,结合学科组切实抓好教学科研活动,每学期定期开展不少于10次班级教研活动,每次班级教研活动计2分,共计20分(按学期初制定的计划查活动记录或学校抽查派专人参与教研活动)。抓好本年级教师队伍建设,带领本年级教师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计20分,该项得分为该组教师教科研得分总分按比例折合后赋分为年级组得分(三个年级组最高分为20分)。
(六)检测(5分)
能够按学校要求完成每次考试的学生组织工作,保证学生考试纪律。学校根据完成及检查情况按年级分别计分,每出现一例违规现象
扣0.1分。
(七)对新转入学生进行管理,凡转入学生在今后考试中出现不及格的,每1人次减1分。控制学生辍学,辍学率超过学校要求的(初一为2%、初二为3%、初三为4%),每超1名学生减1分。
(八)落实学校工作及时、到位。每出现一例不按时、不按要求的,在考核中减2分。
(九)发现年级组有私自订资料的,年级组考核直接降为最低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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