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9日4时40分,某公司二矿区井下发生一起运矿卡车失火事故,死亡17人,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88万元。 一、 矿井概况
二矿区始建于1966年,1982年投产,1998年1月与原井巷公司合并成立新的二矿区。二矿区是某公司的主力矿山。矿石储量占该矿区总储量的76.5%,到1998年底保有地质储量29 720万吨,年出矿量220万吨。
矿山采用竖井、斜井、斜坡道联合开拓方式,机械化下向分层胶结充填采矿法,多风机并串联微正压通风系统。目前矿区有两个主要回采中段:1250中段和1150中段。1250中段回采1218分段,1150中段回采1138分段。1250中段的1198分段和1150中段的1118分段目前正在开拓之中。此次事故发生地点在1138-1118分段的斜坡道岔口处。 二、 事故经过
7月9日零点班**后,9号车司机赵某下井与维修工修理9号车,凌晨1时多,经试车仍不能正常运行。赵因无活可干便步行到1150计量室,遇见12号车司机王某在拉完9车矿石之后因感冒头晕在计量室休息。王某得知赵某的车未修好,便将12号车借给赵某,这时约是凌晨2时。当赵某拉完第7车矿石后,看到车上温度表已达到170℃,便驾车到1138-1118水平的斜坡道岔口处熄火降温不到10分钟,大约凌晨4时40分再次启动后,发现发动机右后脚下面着火,就取下车上的灭火器灭火,没有灭掉,就跑到5号车范某处,两个各拿了一个灭火器灭火(有一个灭火器是空的),但火还是灭不掉。赵某又跑到一工区找灭火器,一工区值班员许某说“灭火器是空的”。5时20分,许某在帮助灭火过程中,向矿调度室调度员夏某作了电话汇报。赵随后找了两个水桶,与13号车司机刘永宏、5号车司机范玉江提水去灭火,因火势很大,用水灭火也不起作用。赵某又跑到1118维修硐室内找灭火器未找到,赵就让硐室内的岳某向计量室打电话(但未打通),尔后赵又返回现场,试图让铲运机铲断水管用水灭火,但因铲运机司机不在而未成。这时赵某看到巷道内烟很浓,并感到头痛无力,便摸着巷道走到了1150中段休息片刻后,乘罐车出井,约7时到地面,再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卡车着火时,1118中段作业点共有施工人员59名。7月9日5时30分,临夏二建六队值班长孔某在1118中段5号溜井焊钢模时,发现有烟从溜井上面下来,就跑到6号道,待一会6号道也进来烟后,即组织人员往2号道有通风井的地方跑。当时有人提出硬冲1118-1138斜坡道,他就制止他们不要去,但仍有好多人不听制止跑往1118-1138斜坡道,造成17人死亡,2人重伤。其余40人相继撤离到通风井处而脱险。
在事故中死亡的17人中,中国煤炭五公司第二工程处10人,浙江省苍南第三公司4人,临夏二建工程公司2人,北京中煤矿山工程公司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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