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征地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各市县统一的年产值标准或综合地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收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补贴、土地附着和苗木费补偿。
1、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
3、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一、无证宅基地赔偿标准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二、征地搬迁税费怎么算
1、农村耕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前3年平均年产值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一般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3、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4、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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