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以要求退货、换货、修理、重做或者减少价款,消费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请求修理、更换或退货。如果消费者选择退货,商家应当无条件退还货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以要求退货、换货、修理、重做或者减少价款。消费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请求修理、更换或退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八百六十四条:“销售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应当依法提供商品的合格证明文件,以及其真实、有效的商品的名称、规格、性能、主要原材料、用途、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并保证该商品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满足用户的正常使用需要。”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修理、重做或者减少价款,商家应当无条件退还货款。同时,销售商也有法律义务提供商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和保证商品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满足用户的正常使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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