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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有未遂行为吗

2024-03-01 来源:小奈知识网

强迫妇女卖淫罪存在犯罪未遂。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只要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对妇女实施了精神压迫,意图强迫其卖淫的,即可认定为犯罪已着手实施;如果最终没有达到强迫该妇女卖淫的目的,则构成本罪的犯罪未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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