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无所有权,不能继承。如果是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地上的收益,承包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如果是以其它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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