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需要由民警在场。
法律依据:《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 第五条 责任区工作、户籍室工作分别由责任区民警、内勤民警专职担任。值班、备勤、案(事)件处理、巡逻、治安检查及特定勤务,必须由两名以上公安派出所民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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