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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只有签名没有手印有没有法律效力?

2024-03-16 来源:小奈知识网

借条只有签名没有手印也有法律效力,但需注意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数额、归还日期、利息等约定。填写时应注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借款金额、时间期限、利息、还款日期、借款用途等,并最好附上身份证号码。借条需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法律规定借条需包含双方亲笔签字或盖章,手印没有明确规定,但不含签字则无效。

法律分析

一、借条只有签名没有手印有没有法律效力?

借条只有签名没有手印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借条中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当按照实际的情况如实写明。

二、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上述借条范文,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三、借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借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出具借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借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生效的借条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其中就包括了需要包含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的亲笔签字或者是盖章也是可以的。至于在签字之后有没有按手印对于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按了手印没有签字的是不生效的。

结语

借条只有签名没有手印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借条中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数额单位要明确,归还日期、利息和违约金等约定也应明确写明。在填写借条时,应注意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利息、还款日期和方式等细节。借条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我国法律中,借条需要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的亲笔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手印没有明确的法律效力规定,但没有签字的按手印是不生效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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