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公产房置换,就是改变公产房的性质,办理产权证,实现房屋的交易的行为。
一、合格去向:合格去向必须具备以下证件:
1、商品房合同原件及契税票原件。
2、二手私产房的产权证原件及契税票原件。
3、符合津房置换条件的32家企业的房屋房本原件及过户时的发票原件。
4、本人或配偶有新购商品房或二手房且所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在两年之内(全款发票、契税票、产权证或商品房合同),子女有新购商品房或二手房且同卖方在同一户籍下两年也可作为去向。不具备以上条件为不合格去向。操作步骤:
1、对房屋进行登记评估。
2、三日内,签代理、确定看房时间、挂牌时间。
3、交纳摘牌保证金4000元,签订摘牌意向书。
4、第四天摘牌,确定买主。
5、摘牌后通知买卖双方3个工作日内到津房置换“进件”(审核相关证件),签调剂合同。期间卖主需携带房本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当月的缴租小票。买主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手章、房款。过户费计算公式:房屋的计租面积1.36元平方米。
二、不合格去向:
1、过户费计算公式:房屋成交价2%+房屋的计租面积1.36元平方米。
2、交纳评估费50元。
3、过户过程在1个月左右完成。
4、操作步骤:登记评估—津房审核—房管站审核—津房审核—签代理—交保证金—摘牌—进件—出件(退回证件)。
5、夫妻双方过户或父母子女在同户籍之间过户的不用挂牌。进行公产房交易需注意以下四点:
1、准备在天津购买二手公产房的人士必须持有天津户籍。
2、准备卖公产房的人士必须在同一户籍下的所有成员各自签字的情况下才可办理过户手续。
3、避免价格高挂。因为津房置换有优先回购公产房的权力,买方为防止其回购或其他买方“横刀夺爱”,巧妙利用价高者得的“游戏规则”要求卖方在房屋挂牌时将价格抬高,但成交后卖方不将差价退给买方的情况最易产生纠纷。
4、挂牌期间,房屋被津房置换回购或被买方以外的第三方摘牌,则三方(买方、卖方及中介方)免责,中介方退回买方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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