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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登记每年是否需要进行?

2021-09-08 来源:小奈知识网

兵役登记一次即可,可通过网站更新信息或确认有效性。登记后兵役机关保留信息。适龄青年应进行登记(18-24岁),办理兵役证是准确掌握应征适龄青年的主要方式。各地有“绿色通道”,可随时办理,需补办者可到街道武装部代办。兵役登记解释包括应征、缓征、免征、不征、拒征、已征、转服预备役、免服预备役和不服预备役等情况。

法律分析

兵役登记无需重复进行,但可登录网站更新信息或确认当前信息有效。

一、登记过后,兵役机关(人武部)就保留了相关信息;

二、原则上适龄青年,都应当进行兵役登记。(18至24岁);

三、办理兵役证的目的,是为了准确掌握应征适龄青年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是确定公民服兵役能力的主要形式。

四、各地一般都开辟有“绿色通道”,随时申请随时办理。需补办者还可到各街道武装部申请办理,且家长可代办。

兵役登记的相关解释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2)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结语

兵役登记无需重复,可在网站更新信息或确认有效。登记后,兵役机关保留信息。适龄青年应进行登记(18至24岁)。办理兵役证目的在于掌握应征适龄青年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确定服兵役能力。各地开辟绿色通道,随时申请办理,需补办者可到街道武装部办理,家长可代办。兵役登记解释:应征、缓征、免征、不征、拒征、已征、转服预备役、免服预备役、不服预备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十六条 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兵役登记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每年组织兵役登记信息核验,会同有关部门对公民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查验,确保兵役登记及时,信息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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