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健食品委托加工合同书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保健食品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加工产品名称、加工工序范围和产品规格 委托生产产品名称: 第二条委托生产的工序范围
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从原料与辅料进行生产制造、内包、外包的整个过程(混合、插囊、压板/装瓶、包装、装箱、打包)进行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由甲方派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员配合乙方指导和监督整个生产过程直至生产处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工艺要求:
产品生产各工序要求: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执行。 第三条物料验收
甲方提供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在乙方仓库进行核查并对数量进行清点、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入库单,乙方每月底向甲方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余料清单,以便甲方做生产成本核算用。 第四条成品验收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生产记录及乙方检验结果进行收货验收,验收数量由双方进行确认,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批产品合格产品出库单及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单。鉴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质量情况,乙方检验报告单只负责乙方生产过程中水分、装量等的控制和成品常规微生物限度的控制,其他项目由甲方负责。同时声明:装车前的产品一切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装车后,产品的一切毁损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加工单价及付款方式 插囊及包装:
产品验收合格后,先付款后提货,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双方应遵守
6.1 甲方负责提供加工所需的所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以及相关的工艺技术资料,乙方提供加工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员和能源,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和出产品的时间组织生产。 6.2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代加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的复印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甲方有权在包装盒上打印委托生产厂家乙方的厂名全称、生产许可证号。
6.3 为便于甲乙双方生产的合理安排,甲方进行一批产品加工时,提前5天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计划,乙方须于收到甲方提出计划之日起3日内给予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
6.4 甲方在乙方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后的5天内将本批生产所需物料送到乙方仓库进行备料。
6.5 物料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加工所学的原料、辅料由甲方负责取样检验合格放行,生产过程的质量参数控制由乙方派人现场进行监控;生产管理和设备的操作严格按乙方的管理规定进行。
6.6 物料的运输和交接:委托加工所需的物料、加工后的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盛装容器由甲方负责提供;特殊情况下,如需使用乙方的容器须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物料交接双方现场进行交接,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者可拒绝交接。
6.7 技术资料的提供与保密: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加工产品的加工工艺、条件等信息,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泄露甲方的工艺、技术等信息,需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
6.8 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甲方每批加工物料的投料量不得低于 kg(以每次投料的各种原辅料总量计),甲方承诺在乙方进行的代加工,合同期间产品不得在其它厂家加工,如果出现此情况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付合格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在其它厂家加工。
6.9 生产记录的填写与保管:生产记录与检验报告由乙方在交产品时一同提供给甲方,乙方应如实填写批生产记录,当批生产结束及时交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与保管,如出现生产记录或物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如果由乙方的原因(如不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工艺设备、工艺用水等所致)造成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甲方受损物料的价值、运输费用的全部损失,物料的价值按甲方提供的购货发票(符合市场价)计,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用;如由于甲方原因(如物料、生产工艺等)造成的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由甲方自行负责,并且甲方须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加工费用。
7.2 如果出现不可抗拒因素,如突然停电、自然灾害、战争等导 致的加工过程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意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可以补充合 同的形式商定。
8.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至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篇二:保健食品委托加工合同书
保健食品委托加工合同书
本保健食品委托加工合同书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保健食品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产品名称、加工工序范围和产品规格 委托生产产品名称: 第二条 委托生产的工序范围
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从原料与辅料进行生产制造、内包、外包的整个过程(混合、插囊、压板/装瓶、包装、装箱、打包)进行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由甲方派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员配合乙方指导和监督整个生产过程直至生产处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工艺要求:
产品生产各工序要求: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执行。
第三条 物料验收甲方提供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在乙方仓库进行核查并对数量进行清点、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入库单,乙方每月底向甲方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余料清单,以便甲方做生产成本核算用。 第四条 成品验收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生产记录及乙方检验结果进行收货验收,验收数量由双方进行确认,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批产品合格产品出库单及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单。鉴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质量情况,乙方检验报告单只负责乙方生产过程中水分、装量等的控制和成品常规微生物限度的控制,其他项目由甲方负责。 同时声明:装车前的产品一切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装车后,产品的一切毁损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加工单价及付款方式 插囊及包装:
产品验收合格后,先付款后提货,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 双方应遵守
6.1 甲方负责提供加工所需的所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以及相关的工艺技术资料,乙方提供加工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员和能源,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和出产品的时间组织生产。 6.2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代加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的复印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甲方有权在包装盒上打印委托生产厂家乙方的厂名全称、生产许可证号。
6.3 为便于甲乙双方生产的合理安排,甲方进行一批产品加工时,提前5天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计划,乙方须于收到甲方提出计划之日起3日内给予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
6.4 甲方在乙方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后的5天内将本批生产所需物料送到乙方仓库进行备料。 6.5 物料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加工所学的原料、辅料由甲方负
责取样检验合格放行,生产过程的质量参数控制由乙方派人现场进行监控;生产管理和设备
的操作严格按乙方的管理规定进行。6.6 物料的运输和交接:委托加工所需的物料、加工后的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盛装容器由甲方负责提供;特殊情况下,如需使用乙方的容器须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物料交接双方现场进行交接,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者可拒绝交接。
6.7 技术资料的提供与保密: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加工产品的加工工艺、条件等信息,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泄露甲方的工艺、技术等信息,需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 6.8 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甲方每批加工物料的投料量不得低于 kg(以每次投料的各种原辅料总量计),甲方承诺在乙方进行的代加工,合同期间产品不得在其它厂家加工,如果出现此情况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付合格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在其它厂家加工。
6.9 生产记录的填写与保管:生产记录与检验报告由乙方在交产品时一同提供给甲方,乙方应如实填写批生产记录,当批生产结束及时交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与保管,如出现生产记录或物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如果由乙方的原因(如不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工艺设
备、工艺用水等所致)造成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甲方受损物料的价值、运输费用的全部损失,物料的价值按甲方提供的购货发票(符合市场价)计,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用;如由于甲方原因(如物料、生产工艺等)造成的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由甲方自行负责,并且甲方须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加工费用。
7.2 如果出现不可抗拒因素,如突然停电、自然灾害、战争等导 致的加工过程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意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可以补充合 同的形式商定。
8.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至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为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篇三:oem保健品委托生产合同书 保健品委托生产合同书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产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如下表格),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合同制订的质量标准及价格执行,委托二、加工费含税 元(含喷码、贴瓶贴、装箱费用)。
三、 全新透明瓶套每套含 元。(瓶子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为标准)。 四、 甲方根据销售计划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订单组织在gmp达标厂房组织生产。 五、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以“ ”品牌之贴牌产品,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保健食品注册批件。 六、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经营所需的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产品的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复印件、相关产品
原料及成分等各项资料,每批次份。甲方应在收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产品的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必需的产品资料,包括批文、厂检报告。 七、甲方负责条款与责任: 1.负责产品标签的设计与制作。
2.负责产品设计、投放,宣传资料印刷及销售终端费用。
3.负责将包装品运送到乙方公司并由其验收。所有包材因乙方仓储、生产包装过程中造成包材污损的,乙方应按甲方采购价进行赔偿,或者请求甲方在货款中冲抵。 八、乙方负责条款与责任:
1、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须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和名誉,乙方所提供之产品的质量应与报批产品的省市级检验机构的出具的报告书的产品质量相符合。并保证不对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价格及订货数量等商业信息。 2、 若乙方生产的产品,经国家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确定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3、乙方须将每批次收到及加工完后的包材库存清单传真至甲方。九、下单付款及运输方式: 1、甲方通过采购单传真至乙方(采购单双方盖章有效),乙方须及时同甲方确认,甲乙双方盖章明确采购事
宜,如甲方需增加或减少采购量,或改变采购品种须在乙方生产前及时以采购单书面传真并同乙方确认。 2.甲方根据订货量先交 %定金,余款于到货后个工作日内付清。
3.乙方在收到定金和一切所需包材后 天内完成甲方定单后,并须将货物发至甲方仓库。 4.甲方定金及包材到位后,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交货的,除甲方同意乙方可迟延交货的天数外,超出七日以上每日向甲方交纳缺货总额1%的滞纳金,超出十五日以上除每日向甲方缴纳缺货总额2%的滞纳金。遇有不可抗力情况的除外。
十、合同有效期地:本合同有效期为__年,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算。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持1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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