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应急管理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xx]10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xx]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1、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着眼于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着眼于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着眼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坚持培训与应用的统一。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受训对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实践不断增强应急管理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分级分类,保证质量。依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受训对象的不同特点、要求,分级分类实施培训。制定统一的培训规划,明确培训标准。选择和优化培训内容,提供规范适用的培训课程和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制度和培训评估、考核制度。
3、整合资源,创新方式。主要依托、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根据需要加强功能性建设。立足提高操作能力和实战水平,大胆探索科学培训方法,积极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预案演练、对策研究等方式开展培训,增强培训效果。
4、规范管理,有序进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体制,发挥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调动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积极性。正确处理专项、专业培训与综合性、管理类培训的关系,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形成良好的培训工作秩序。
二、具体安排
1、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将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根据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工作总体安排,依托各级培训机构,将应急管理内容纳入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轮训课程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全省每年分级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00人左右,其中,省应急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在省行政学院每年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培训市州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分管领导50人左右;市州培训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有关部门分管领导250人左右。
2、应急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全省每年分级分类组织培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1000人左右,其中,省应急办每年组织培训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150人左右;市州应急办每年组织培训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850人左右。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人员综合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值守应急、信息报告、组织协调、技术通信、预案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3、政府新闻发言人。政府新闻发言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求,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省应急办、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举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题培训班,对各市州政府、省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每年培训50人左右。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培训也相应安排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内容。
4、基层干部。基层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及远程教育渠道,对街道、社区、乡村和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干部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5、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省应急办、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安监局联合举办省属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每年培训50人左右;省应急办会同省经委、省安监局、省工商联等单位,适时举办大型民营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示范班。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会同安全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将应急管理培训作为企业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制订专项规划,采取统一集中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做好对所属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强化培训考核。
6、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分别组织实施。
7、应急救援志愿者。应急救援志愿者的培训重点是掌握应急救援技能,提高自救、互救和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的能力。培训由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会同民政、共青团、红十字会等单位组织实施。
三、培训方法
1、授课启发。针对不同的受训对象,编写不同的培训教材,力求授课内容丰富,授课形式多样,知识性、趣味性融为一体。围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思考,展开讨论,增强授课效果。联系实际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参观活动,请当事人讲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过程和应急处置情况,让受训对象从中得到感性认识。
2、案例分析。通过分析现实中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案例,让受训对象从中找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规律,找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方法,提高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地演练。组织适度规模的突发公共事件演练活动,让受训对象扮演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不同角色,表演如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实战能力。
4、电教指导。将应急管理培训项目制成录像带或光盘,通过播放录像的形式进行培训,使受训对象受到直观教育。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脑提供练习、游戏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情景模拟让受训对象得到训练。
四、保障措施
1、编写培训教材。结合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特点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本着"少而精"、"能管用"的原则,确定综合类、专项类应急管理培训课程设置,明确培训内容和标准。组织编写适应不同层次干部需要和不同岗位工作要求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体系。干部综合类应急管理培训教材由国务院应急办组织编写。省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在统一规划和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组织编写有关专项类培训教材和辅助资料。建立应急管理培训案例库。
2、推进培训手段现代化建设。开展应急管理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培训教育资源和广播、电视、远程教学等手段,依托行政管理和有关专业院校开展联合培训,确保培训质量。适应情景模拟、应急演练等培训要求,在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中确定若干个重点基地,加强功能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增强培训效果。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高等院校和行政学院为依托,培养、建立一支应急管理教研骨干队伍,为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同时,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中选定一批兼职教师。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推动高等院校应急管理学科建设,促进学术研究和交流,为提高应急管理培训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4、统筹安排使用培训经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各级各类干部的应急管理培训作为重要培训项目之一,在现有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严格按照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规定,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不正之风。
5、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制度。根据不同的培训目标、对象和内容,分别研究制订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标准。将应急管理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纳入现行的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体系,统一实施质量评估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
6、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顺利实现培训工作目标。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要把加强人才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制订和落实培训计划。在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培训中,既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又要统筹安排、加强管理,保证培训健康、有序开展。
7、强化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管理。要充分发挥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省应急办负责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各市州和省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适当组织举办具有示范意义和综合类的培训重点班。省有关部门举办以市州、县市区政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对象的应急管理培训班、研究班,要经省应急办审核并报省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下达培训计划,避免多头重复抽调学员。各市州和省有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年度安排和工作情况,要及时报省应急办。要积极动员、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培训,同时严格社会培训机构相关资格资质认定,建立应急管理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可参照本方案的要求,分别制订具体的加强干部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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