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位于 房屋、场地一处,现租给乙方使用,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乙方所用房屋、水、电、等设施,水、电费由乙方缴纳。
2、租期 年,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每年租金为 元整(¥: ),租金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给甲方,到期不缴给甲方,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用房屋、场地。到期续租乙方有优先权,双方协商签订协议。
3、乙方使用期间,必须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乙方因经营不善,违法经营造成的任何损失及账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均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不能用甲方的房屋、场地做任何抵押。
4、使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租,不得私自建设,如有建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合同到期乙方所建设施、设备应拆除移走,恢复场地。甲方需用设施、设备时双方协商,甲方付给乙方一定费用。
5、租用期间,如因政府拆迁,甲方退还乙方租金,本合同终止。
6、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私自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包赔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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