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宋仲基护照资料泄露 个人资料被泄露怎么办

2024-08-12 来源:小奈知识网

现在是信息时代,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大量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但是个人的信息资料可能被内鬼和黑客利用,如果个人资料被泄露了怎么办呢?

宋仲基护照泄露

宋仲基现身深圳机场返回韩国,大批粉丝送别。随后,网上曝出有海关人员持单反、手机拍照合影的照片,疑似宋仲基护照照片流出。网友质疑边检人员滥用职权和明星合影,并私自公布其个人信息。

宋仲基护照照片在网上被公开,虽然在中国网友的要求下,多数照片已经被删除,身份信息也被马赛克盖住,但有部分个人信息已经被曝光,据当地媒体表示可能会有被犯罪恶用的可能性。对此中国网友表示“完成举报”“这是犯罪行为,赶紧删除”“简直没有脑子”“请尊重私生活”。

个人资料被泄露怎么办

1、更换账号。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在这个账号下登陆的各种信息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出。因此,一旦发现了泄露的源头,就要立刻终止使用这个账号,从源头切断泄漏源。

2、更改重要的密码。现在的人离不开网络,一旦个人信息泄露,涉及面非常广。尤其对于喜欢网购的人来说,个人信息往往和银行账号、密码等重要的信息联系在一起。因此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应该马上更改重要的密码,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3、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应该报警。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和你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这样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隐私权,还可以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

4、律师起诉。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线索,那么就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律师给予肯定的答复,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5、收集证据。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

6、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个人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你的账号,甚至还可能骗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所以一旦你的信息泄露,或者联系工具账号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你的亲朋好友,要他们倍加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7、无关重要的信息可以不予理睬。现在信息泄露十分严重,防不胜防,如果事事都要追究,可能不会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因此对于无关紧要的、不涉及自身利益的信息,可以选择不予理睬。

个人资料是怎样泄露的

1、个人信息的来源:内鬼和黑客。瑞星《2012年中国信息安全综合报告》指出,内鬼和黑客是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地下产业链的数据源头。随着信息系统的广泛使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大量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目前,我国有80%的信息资源集中在公安、社会保障、卫生、教育、银行、税务、工商、电信、住建等各级各类部门中。

 

内鬼泄密:这些行政部门中部门的工作人员( 尤其是信息管理人员) 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这些部门虽然也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但如果不能对存储和使用个人信 息的计算机系统投入足够的人力和财力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维护,存在技术漏洞和监管漏洞,尤其是针对内部工作人员的权限设置和监督审计机制,再加上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最终将使各种安全机制形同虚设。例如: 允许低级别的工作人员随意访问重要的个人信息,工作人员访问个人信息的数量不受监控。最后大量私密的个人信息就被“内鬼”,特别是临时工、“客服人员”“劳务外派人员”或“软件开发的外包人员’轻而易举地出卖。 

内鬼与个人信息传播者勾结,建立了个人信息输送渠道,大肆出售个人信息进行牟利。严查内鬼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行动的首要目标。

2、个人信息的传播方式: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换平台、传播者。 

个人信息传播者在个人信息的泄露与传播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传播者可以是个人、组织甚至是合法注册的公司。 第一,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换平台:一些个人信息传播者会在互联网上创建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换平台,如论坛或即时聊天群,吸引内鬼、黑客个人信息受传者和其他传播者加入,实现个人信息的供应和需求信息的交流。创建论坛形式的交换平台需要注册域名、申请虚拟主机空间或搭建服务器。上传论坛程序、推广论坛。 

创建即时聊天群形式的交换平台非常简单,通常不需要实名认证。推广聊天群的做法是在各种网络论坛或社交群上发布买卖个人信息的聊天群号的广告。与论坛形式相比,聊天群形式的交换平台费用少,申请和使用都很方便,且不需要进行技术维护。缺点是: 聊天群属于即时通讯方式,交流的信息难以保留,一旦被查封,聊天群就被解散。 

第二:传播者买卖个人信息。传播者买卖个人信息有两种方式。传统方式是利用短信、电话联系内鬼 直接购买所需的个人信息。而网络方式以其便捷性和虚拟性已经成为买卖个人信息的首选方式。利用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换平台,传播者、内鬼、黑客或受传者采用网络虚拟身份进行个人信息的买卖。传播者不断从信息源头买入新的信息,在掌握大量的个人信息数据后,卖给受传者或倒卖给其他传播者,从中牟利。

3、传播者牟利情况分析:买卖个人信息可以称为一本万利的生意。内鬼或黑客获取个人信息几乎没有成本。个人信息经过多次倒卖,逐层获利,最终以高价到达受传者手中。个人信息因种类齐全程度、用途不同,出售的价格也不相等,从一条几角到一条几百元不等。如: 高考考生信息一条 0.1 元; 快递单信息一条 1.5元到 2 元; 户籍信息一条50元; 通话记录一个月600元,半年 3500元; 银行信息一个人500元; 车辆信息一条50元; 航班信息一条 30 元,航班监控一个月 300 元; 手机定位一次 350元。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