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提高村卫生室医疗条件,使其在业务、管理、行政职能上得到进一步提高,向甲级村卫生室的标准靠拢,直接达到甲级村卫生室,现根据卫生院年初工作计划,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帮扶计划。
一、组织措施
1、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2、卫生院帮扶工作有一定比例的经费投入;帮扶工作纳入卫生院的日常工作。
二、实施办法
1、由帮扶小组对帮扶村卫生室进行帮扶管理,帮助村卫生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加强村卫生室的业务学习,免费为村卫生人员到镇卫生院进行各种业务和知识学习及进修。
2、由镇卫生院提供少量的物品及资金,作为甲级村卫生室的创建投入。
3、负责对卫生室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每月一次,主要针对传染病、地方病、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同时要将培训次数、内容和培训效果记入工作日志。
4、采取巡回医疗的方式,不定期对支援卫生室及卫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帮助建立病历及各类医疗文书书写制度,门诊处方和住院病历合格率达到≥90%。
6、提高无菌合格率。
三、项目范围:辖区内全部卫生室。
1、从卫生院抽调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医疗队,每医疗队有3人组成,医疗队中至少有1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一名执业医师,一名妇幼医师。医疗队由张厚芳(主治医师)担任组长,全面协调医疗队在当地的工作、生活和管理。派出技术好、作风好、责任心强的医疗队员。
2、派出的医疗队抽调医疗队人员要本着临床与防保结合、职称结合、科室结合的原则,抽调有较强的业务技术和较高的政治素质人员,确保援助任务顺利完成。
3、医疗队人员在一年的支援期间内,人事关系、待遇不变。
4、医疗队员支援工作期间,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含交通费),饭费自理,工资由单位发放。
四、项目监督与评估
卫生院负责项目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总结评估工作。项目结束后,卫生院要及时完成项目总结评估报告。
(一)监督指导
监督指导内容包括:项目计划进度完成情况;补助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帮扶医务人员业务开展情况;帮扶医务人员工作情况;项目指标完成情况;督导项目工作应做到有所侧重、重点突出,确保督导效果。每次督导完成后及时总结,并书面上报。
(二)职责分工
1、卫生院要承担项目实施的全面责任,落实项目组织领导机构,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加强项目日常事务管理,确保受援卫生室和下派医疗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不定期深入受援卫生室对派出人员进行考勤。
4、接受各级项目监督指导和评估。
(三)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