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XX市安监局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依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进行决策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提高重点事项决策公众参与率,接受群众监督。选取1至2件事关企业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认真征求和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民主性,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项目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分析报告制度。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修订工作由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负责,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活动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参与。
(二)行政许可实施“专家论证制度”。继续实行“集中审查和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决策方式,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其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等受理项目聘请专家参与讨论,实行严格的安全资格条件论证,全面提高决策水平,严格源头把关。
(三)综合治理实施“联席研讨制度”。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施“联席研讨”的决策方式,通过组织牵头、部门联动和联合商讨、督察督办等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科学、民主决策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安全问题,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四)规范性文件实施“备案审查制度”。由各处室(支队)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由牵头起草处室(支队)向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报送电子版,由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登录XX市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系统向市政府法制部门报备。强化专门处室在审查、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方面的职责,从审核、发布、备案、清理各环节,切实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力度,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监管职权所能、法律法规所许、经济发展所需”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在实施开展“行政辅导、执法提示、行政警示、整改告诫、行政建议、案件回访”等项目的基础上,细化和充实行政指导具体项目,落实服务企业各项措施,着力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服务指导工作水平。各处室和监察支队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全年行政指导工作情况送综合监督处汇总,并附至少1例行政指导工作典型案例,由综合监督处汇总形成我局年度行政指导工作总结和成效分析报告。
(二)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继续完善和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把行政处罚与说理解释相结合,坚持采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同时注重教育纠错。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
(三)加大对重点领域的安全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日常跟踪执法,实行“隐患治理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建立“隐患目录”、“一患一档”等隐患管理档案制度;加强对挂牌隐患的监督检查力度,年内集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执法活动不少于2次。深入开展高危企业监管工作,完善高危企业等级监管机制,推行企业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加强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申报、普查工作,建立以职业病危害重点监管企业现场检测、员工体检、定期检查的持续改进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各工种、岗位和检修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督促和指导高危企业自动化改造,加快高危工艺、单元、工段自动报警和连锁控制装置的技术改造;严格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项规定》,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治理活动;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监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经营安全秩序。
三、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施行,积极开展“学法、讲法、析法、用法”活动,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探索建立更加灵活适宜的学习形式,营造“勤学苦练、潜心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按照XX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集体法律培训不少于10小时。由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牵头进行。
(二)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结合学习《廉政准则》,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从日常执法工作入手,要求每一个执法人员,公开、公正、公平开展监管和处理案件。在实际工作中,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要用好权,办好每一件事,达到“想抓想管、会抓会管、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的`要求。
(三)加强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按照XX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XX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考核要求,各处室(支队)将日常监督执法、专项执法、机构人员建设以及其他业务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给予宣传和报道,并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进行撰写,将电子版报送给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由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统一进行上报。各处室(支队)每2个月向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报送不少于1篇的法制信息。
四、健全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一)健全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规范案卷评查标准和实施程序,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年内至少开展1次案卷评查活动,为执法人员创造良好的执法经验和问题交流的平台,着力提高案卷制作质量和依法执法水平。
(二)继续完善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安监执法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保障”等各项制度,提高本局“门户网站”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回访工作制度。紧密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调查项目、内容及形式,采取定期开展调查的方式持续了解、掌握服务对象对安监队伍动态的满意度测评,为监督执法提供依据,不断促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一)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依法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以及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资质培训,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稳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全面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基础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及“安康杯竞赛”等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继续深入开展以安全知识“六进”为重点的安全知识竞赛、摄影比赛、安全短信征集等文化建设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推进我市安全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
(三)加强法治文化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各种文化载体作用,注重反映执法动态,注重分析典型执法案例,注重宣传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根植安全法治文化。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作用,按照安全宣传教育的对象以及行业特点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编印各行各类安全普及书籍,加强各类人员对安全法律知识的运用,突出教育效果,扩大安全法治文化的社会影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