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 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由扣缴
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除以 12 个月, 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详见工资、 薪金所得税率表)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 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按上一条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 1: 金某 2011 年 12 月取得扣除“三费一金” 后的工资收入 7000 元, 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60000 元, 如何计算其本月应纳税额?
金某因当月工资高于 3500 元, 直接按年终奖金 60000 元除以 12 个月, 得出月均收入5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 20%和 555 元。
应纳税额=60000× 20%-555=11445 元
例 2: 韩某 2011 年 12 月取得扣除“三费一金” 后的工资收入 3400 元, 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 元, 如何计算其本月应纳税额?
韩某因当月工资不足 3500 元, 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 24100 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 剩余 24000 元除以 12 个月, 得出月均收入 2000 元, 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 105 元。
应纳税额=(24100-100) ×10%-105=2295 元
为了广大教职员工能简单地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 制作了下表, 本表适用于大多数教职员工。 (少数当月扣除“三费一金”后的工资收入低于3500元的教职员工,实际应纳税额会略小于按下表公式计算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序号 全年一次性奖金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 18000 元的 3% 0
2 超过18000元至54000元的 10% 105
3超过 54000 元至 108000 元的20% 555
4超过 108000 元至 420000元的25% 1005
5超过 420000 元至 660000元的30% 2755
6超过 660000 元至 960000元的35% 5505
7 超过 960000 元的 45% 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