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一
为了加强“两会” 期间我校信访安全工作, 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 为“两会” 召开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根据鹤山区文教体局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在鹤山区文教体局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 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正常秩序为根本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属地管理” , “集中领导、 统一指挥、 分工负责、 协调合作”的原则和“预防为主、 教育疏导、 防止激化、 依法处理” 的要求,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有效处置非正常上访和其他突发群体性事件。
二、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原则
实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全力以赴, 确保稳定” 的原则, 按照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 实行统一指挥, 分工负责, 努力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 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 遵循预防为主、 常备不懈的方针, 把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下, 把矛盾化解在未激化之时;要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思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 做到机构、 人员、 物资三落实, 并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支持, 保证对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四、工作要求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 结合文教体局各项工作要求和我学校实际, 认真做好我校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一)应急准备,预防为主
(1) 学校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在“两会”召开前,学校要对教师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排查调处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消除不稳定因素。
(2)要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师德和思德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3)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对教室、办公室、图书室、仪器室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体育设施、各室电路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
(4)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工作,预防有人利用网络腐蚀师生的思想甚至煽动师生参与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
(二)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从X月X日至“两会”闭幕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登记和记录工作, 将不稳定因素和重点稳控对象的稳控及处置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领导包案,一抓到底
学校严格实行领导包案制度, 对发生的信访案件和不稳定问题, 领导要亲自包案、 亲自处理, 必须按照“一个案件、 一个领导、 一个班子、 一套方案、 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学校、化解在基层。
(四)强化责任,果断处置
要进一步强化学校的主导责任, 充分发挥学校领导班子的职能作用, 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 学校要逐人、 逐问题地进行认真调查核实, 既要坚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解决好上访人员的合理诉求,又要按照“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理念, 尽最大可能千方百计帮助上访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对无理要求、 缠访闹访的上访人员, 要运用教育疏导、 感化、 训诫、 法制等综合手段进行处理, 坚决防止全国“两会” 期间发生到县到市到省进京上访的事件。
(五)强化预防,积极稳控
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和稳控工作,不留死角地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 切实做到情况清、 问题明, 并及时制定相应措施, 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牢牢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
(六)迅速到位,及时处置
“两会”期间, 一旦发生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 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及时进行疏导并将上访人员带回单位接待处理, 对借上访之名扰乱社会秩序、 妨碍公共安全的, 要及时依法处理, 对借机利用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煽动群众闹事的敌对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 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联系,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打击,切实维护社会秩序。
五、责任追究
(一)按照“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 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 要把“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绩效作为考核各部门领导干部工作的重点,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在“两会”期间因责任不落实、 工作不到位失查漏排而造成上访, 或接返后由于处置不力、 稳控不到位而造成大规模进京聚集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 或因瞒报、 迟报重要信访稳定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按照有关规定, 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新小学
二 0 **年三月 一日
方案二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等通知精神,加强“两会”期间我院校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为“两会”召开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的建立健全应对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维护校园稳定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则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以赴,确保稳定”的原则,按照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努力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下,把矛盾化解在未激化之时;要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思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机构、人员、物资三落实,并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保证对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四、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为确保临阵不乱,快速果断地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成立专门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学校安全事故与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
校园两会期间维稳工作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政治保卫组:组 长:
成 员:
各班主任
治安巡视组:组 长:
成 员:
张荣朝
各宿管老师
动态调研组:组 长:
成 员:
党团员及学生会职责:(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涉稳事件的疏导处理工作;(2)负责制定事项的应急决策;(3)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及涉稳事件时,接受上级应急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相应的预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应急部门报告工作情况;(4)组织落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应急处理步骤
1、应急准备与预防(1)学校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在“两会”召开前,学校要针对目前国际国内动荡局势,对教师队伍及学生目前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进行一次排查调处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消除不稳定因素。(2)要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师德和思德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法lg”等邪教组织的渗入校园进行捣乱破坏活动,打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维护社会和谐安定。(3)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对教室、办公室、图书室、宿舍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教学设施、各室电路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加强对校内餐厅及小卖部的卫生监督管理和常见病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学生中毒和流行病事故,为全校师生创造安全的学习气氛。(4)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工作,预防有人利用网络腐蚀师生的思想甚至煽动师生参与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5)应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区教委及公安分局,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启动预案安全稳定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1)报告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10分钟)向院长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3)院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4)校内报告程序:当事人或目击者-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院长-应急处理领导小组(5)报警电话:火警:119 报警:110 急救电话:120
六、善后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置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事故(件)的经验教训对师生进行教育,迅速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七、建立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理完毕后,有关单位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上级部门。 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的;
4、在处理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