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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体会(共10篇)-专题心得体会

2024-07-16 来源:小奈知识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体会(共10篇)-专题心得体会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心得体会一

近日 , 通过学习, 我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的内容有了深入的了解, 对我在今后的工作、 生活中, 如何规范自身的行为, 如何行使公权力有了更深的认识。

一要树立责任意识。 每一位国家公职人员, 都肩负着国家的重托, 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 保持一种积极进取、 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对工作不推诿, 知难而进, 变压力为动力,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 做到尽职履责, 勇于担当。 审计要敢于揭示问题, 敢于动真碰硬, 敢于讲真话、 报实情, 强化追责问责。

二要强化纪律意识。 要增强组织观念、 纪律观念, 在工作中,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决策上来。 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在安排部署工作、 实施重大审计项目 、 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 下级服从上级, 做到有令即行, 有禁即止, 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要增强廉政意识。 审计人员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约束自己, 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树立文明审计理念, 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 要坚守思想防线,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和荣辱观。 既要依法审计、 严格监督, 又要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自戴“紧箍咒” , 自设“高压线” , 做到警钟长鸣、 防微杜渐。 在任何时候、 任何环境, 都践行审计职业道德操守, 做一个思想坚定、 道德高尚、 作风正派、 工作扎实、 纪律严明的审计人员。

四要加强学习意识。 审计范围广, 对于审计人员的知识性、 专业性和综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应对审计职能转变的新形势, 审计人员必须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勇于接受挑战, 不断进行知识更新, 掌握审计发展的动态,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 实践能力和执行能力。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完善知识结构, 掌握现代化审计手段, 踏踏实实地向书本学习, 认认真真地向实践学习, 做到干一行爱一行。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心得体会二

近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这是一部规范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活动、 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 是继监察法之后,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

此前监察法的颁布实施, 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应有之义。 尽管如此, 虽然其本身也规定了部分重要制度,但并未也无法详尽规定所有制度内容, 而需要制定配套法律法规。

细数从草案初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到最后审议通过,正好一年时间, 进入审议程序不到 8 个月 , 作为一部新制定的法律, 立法进程可以称得上快。

众所周知,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 这部法律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 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 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 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 法治化, 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具有重要意义。

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两部法律的相继实施代表着国家监察的法治化、规范化进入了全新阶段。“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 只要努力保证法律的执行力, 依此推进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的追责处理, 全面从严治党治吏的目 标指日 可待。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心得体会三

6 月 20 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 自 2020 年7 月 1 日 起施行。 政务处分法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 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 衔接刑事处罚, 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修身养性, 坚守道德底线。 修身养性, 提高个人素质是一个人能否受到别人的尊重, 能否干成一番事业的前提和基础。 地方领导干部作为关键中的“少数” , 想要带领好自的“属下” ,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如期的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毫无疑问的是要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 端正自己的思想, 修身养性, 在干事创业上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 坚守自己为民服务的初心, 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

抵制“诱惑” , 坚守道德底线。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全面进步, 形形色色的诱惑浮现在人们的眼前, 一些公职人员漠视法律法规走在社会的边缘, 受社会上的各种诱惑驱使。 但是作为人民的“公仆”我们不能受利益驱动, 要时刻保持平衡的心理,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 经受住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 特别是权、钱、 色的诱惑, 牢牢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 底线是临界点, 是最低要求, 不能逾越。 一旦突破道德底线的防线, 那么离触犯法律也就不远了, 在日 常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政务处分程序和要求, 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做一个有“底线”的人。坚守自己的初心, 守住道德底线。 人生中, 总是有许多的诱惑让你的判断出现误差, 时常在道德和欲望之间做选择, 一些人选择遵从自己的欲望走在法律的边缘, 一些人选择遵循自己的初心, 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 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干部。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 最难守住的是自己的初心, 在人生中遇到选择的时候, 请你遵循自己的初心, 坚守住自己做人的底线, 做出正确的选择, 不要让哪些物欲横流的东西超越它, 始终做一个对得起人民、 对得起党的好干部。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 处分的目 的在于教育。 广大党员、 干部要严格执行政务处分法, 遵循政务处分的标准尺度, 规范政务处分的操作流程, 尽职履职, 牢牢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 让世界因我们而坦荡。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心得体会四

6 月 20 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简称《政务处分法》, 7 月1 日 起施行。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

一、《政务处分法》 的颁布意义

《政务处分法》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 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 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有利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 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全面依法治国。

二、《政务处分法》 的适用人群

中国共产党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 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人员; 法律、 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公办的教育、 科研、 文化、 医疗卫生、 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三、 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

《政务处分法》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从公务员法、法官法、 检察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违法情形中,概括出适用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 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 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档次。 既包括贪污贿赂、 收送礼品礼金、 滥用职权等较为常见的一些公职人员违法行为, 也对一些应该予以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进一步明确。

四、 保障公职人员的权利

《政务处分法》 进一步明确“保证行政权、 监察权、 审判权、 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 保证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政务处分法》 将“规范政务处分”作为重要立法目 的, 在促进政务处分工作的规范化、 法治化,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权利保障方面进行具体化, 有效保障了公职人员的权利。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心得体会五

10 月 8 日 ,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 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草案分为 7 章, 包括总则, 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复审、 复核、申诉, 法律责任和附则, 共 66 条。 主要内容可分为六部分: 明确政务处分主体和基本原则、 明确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 明确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严格规范政务处分的程序、 明确被处分人员的救济途径和配套规定。

完善国家监察法治体系是符合历史潮流的大趋势。 国家监察法出台后,对公职人员立法理应提档加速。 当然, 公务员法等既有法律规定也应随之调整。 所有的努力, 将推动着国家监察法治化, 建设一个权力入笼的现代法治政府。

政务处分法草案亮点不少。

一是“集大成” 。 以国家专门法律的形式, 将监察法、 公务员法、 法官法、 检察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政务处分的内容“统合”起来, 实现了“零散”到“系统”的跃进, 有利于职能部门按图索骥, 更好地进行操作。

二是“搭桥梁” 。 尽管国家监察法等法律也有相关规定, 但毕竟“政务处分”并非主题, 抽象有余而针对性不够突出。 政务处分法草案既遵循前法精神, 又独立“开府建衙” , 将国家监察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 明确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主体及权限、 程序和救济途径等要素, 实现了处分与党纪、 国法的有效衔接。

三是“补漏洞” 。就是将“违法的公职人员”全面纳入处分,包括:公务员,国企管理人员; 公办的教育、 科研、 文化、 医疗卫生、 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和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作为一名基层的工作人员, 该草案的出台, 是对自身的一种督促、 一种警示、 一种约束。 必须深刻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熟悉掌握内容, 充分认识到草案的重要性, 做好学习笔记, 将草案学深学透, 入脑入心, 真正明白什么事情不该做, 做到令行禁止。 同时, 要有敬畏之心, 要敬畏法律、 敬畏生命、 敬畏自由, 时刻明白法律之规定, 守住底线, 绝不触碰红色, 防止“四风” , 转变工作作风,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不违纪、 不犯法, 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要正确看待, 积极宣传。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时代的新需求, 是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的迫切需要, 促使干部队伍不断规范化、 法治化,所以必须积极参加, 正确认识, 严格遵守。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心得体会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通过, 自 2020 年 7 月 1 日 起施行。 政务处分法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 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 衔接刑事处罚, 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健身我们要明确健身哪些部位, 健身多久比较有效果, 怎么健身比较合理等问题,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公职人员依据哪些行为确定处分等级、 影响期多久、 事件调查定性程序和原则等做了详细规定, 也是为建设公道正派的公职人员队伍保驾护航。

“练哪里” , 明确政务处分对象和行为。 健身, 我们要先考虑清楚, 这次健身是要练哪个部位。 而公职人员处分法也需要明确政务处分对象和处分行为, 如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 6 类人员; 政务处分有 6 种, 其中可以从轻或减轻给予政务处分的有 7 种情形,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的有 7 种情形等。 处分对象和处分行为就是政务处分法的基础和根本, 正是因为明确了“力的作用点”, 才能将作用力变得有效。“练多久” , 确定政务处分时间和目 的。 健身, 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是要练成什么样,要练多久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而政务处分法也是一样,政务处分目 的并不是要单纯处分, 而是以惩戒的形式进行教育。 处分以违法违规严重程度确定影响期就是以严重性和危害性来进行不同程度的教化, 如警告处分为 6 个月 、 记过处分为 12 个月 等。 以目 标为导向, 以处分行为和处分时间为主要手段, 保障对公职人员进行更积极、 更有效的教化。

“怎么练” , 严格政务处分程序和要求。 健身, 我们要了解清楚健身方法, 如何合理健身才能达到良好的健身效果。 而政务处分法中也明晰了政务处分原则和程序,并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纪律和要求。 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集体讨论决定;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处置问题线索、 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等 11 类行为。严格处分程序, 并细化处分流程才能让违法违规行为“无缝可钻”, 强调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纪律要求才能让执法“公平公正”, 从而切实做到真管、 真查、 真处分, 建设出作风优良、 敢打硬仗、 能打胜仗的公职人员队伍。

落其实者思其树, 饮其流者怀其源。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公职人员管理, 进行定期“敲打”和肃清“毒瘤” , 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就如健身的过程是痛苦和劳累的, 但是目 的是为了你身体变得更健康, 身形变得更优美。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心得体会七

近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对政务处分制度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提升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为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为什么要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立法要解决什么问题? 有哪些重要意义?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参照现行公务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以及党纪的有关规定,总结实际经验,对政务处分的原则、 种类、适用规则、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 政务处分的程序以及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的救济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 全面、 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 为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 这部法律明确公职人员任免机关、 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适用其中第二章、 第三章关于种类、 适用规则、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的规定, 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 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的处分制度。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 这部法律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 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 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 法治化, 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心得体会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 将“‘政务处分’从名词概念上升为立法规范,进一步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 消除盲区和死角, 全面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政务处分法本着“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定性准确、 处理恰当、 程序合法、 手续完备”的要求, 对调查取证、 作出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宣布等程序作出详细规定, 确保政务处分的原则不放松、 标准不降低、结果不偏离。 为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政务处分法对复审、 复核后需撤销或变更原政务处分决定的情形谜行明确,对处分决定被撇销的公职人员的补救途径提出操作办法,既维护法律实施的权威性和政务处分的严肃性, 又充分体现对公职人员人权的尊重。 通过规范操作流程, 注重实事求是, 做到宽严相济, 确保政务处分在法治轨道上操作规范、 运行有序。

政务处分法坚持事由法定的原则,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整理, 着力对各类公职人员科学、 统一地设置处分的情形。 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相应的处分档次,同时明确从重、 从轻或减轻、 免予处分等规则, 为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政务处分法规定, 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 单位都可以对公职人员实行政务处分。 一方面, 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 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另一方面,任免机关、 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 监, 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 为明确监察机关和任免机关、 单位明晰两类处分主体的职能定位, 政务处分法对两类主体各自发挥的作用和应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从而督促两类主体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更好地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形成教育公职人员的合力,切实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 处分的目 的在于教育。 只有严格执行政务处分法, 遵循政务处分的标准尺度, 规范政务处分的操作流程, 才能真正发挥政务处分法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心得体会九

近日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做好《政务处分法》 实施工作。《政务处分法》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 对于健全反腐败国家立法,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构建“三不” ( 不敢腐、 不能腐、 不想腐) 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基层监察机关或纪检干部,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积极推进政务处分法的实施。

一是协助同级党委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教育, 通过网络、 电视、微博、 微信等平台对《政务处分法》 进行广泛宣传, 督促广大公职人员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 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使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日 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是要广大纪检机关要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注重监督执纪第一二种形态的运用, 抓早抓小、 防微杜渐, 对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早发现、 早提醒, 对涉嫌违纪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严肃追责。

三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严格遵纪守法的模范, 强化自我约束、 自我监督。 同时,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程序意识、 证据意识,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政务处分工作, 确保政务处分权严格依法、 公正行使。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心得体会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的实施, 有效地严格了公职人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细化了公职人员的管理机制, 规范了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 对公职人员的受处分情况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综合而言,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实施确保了公职人员三个优点。

自我约束的力度增强

当代公职人员, 是管理国家, 引导群众的精兵强将。 俗话说:“兵雄雄一个, 将雄雄一窝” 。 作为新时代的公职人员, 更应该担当起历史的重任, 时刻都要紧绷人民群众冷暖这要弦, 把自我净化、 自我革新、 自我强大作为一切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的实施, 从根本上强化了公职人员的责任担当, 为公职人员“不作为、 乱作为、 慢作为”现象敲响了警钟, 本法所列举的六种处分形式, 充分并且细致地明确了处分的严重性, 分类作重划分了每一种处理方式的条款。 显示出法律同前容不得半点让步, 无异于给公职人员开展了最为深刻的警示教育。

干事创业的气氛扩大

公职人员的职责是要全心全意完成党分配的任务,责任担当是当代公职人员最重要的课题, 每一名公职人员在从事工作之前, 都必须要历练过硬的责任担当, 没有担当的公职人员是做不成大事的, 一味喜欢推卸责任、 丢三落四、 搞形式主义的公职人员是要受到政务处分的。作为当前而言, 公职人员应该是要积极深入到最险的地方去, 扎实体现在“干”字上, 只有干出实事, 干出杨绩, 才能在职业生涯中不负国家的培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的实施, 更加精密地促进了公职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公职人员加大了自身的责任意识, 从而引导公职人员认真对待“干事创业” 。

公职管理的责任细化

公职人员的管理, 一直以来都是制度为先, 但一些制度只能从宏观上约束其行为, 不能更加细致地从微观上强化公职人员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的实施, 更加准确地填补了存在的漏洞, 有效地促进了公职人员行为规范, 进一步明确了公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强化了公职人员的“四风”管控, 也强化了公职人员的拒绝权利滥用。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的实施, 更加清晰地明确了公职人员管控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公职人员积极向上的良好好品质, 更充分体现了公职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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