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证明仅限于该职工办理____信用卡使用,我公司不对该职工使用信用卡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_____
日 期:___年__月__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属于 (行政、事业全供给、事业部份供给、事业自收自支、企业)单位, 同志于 年 月 日参加工作,属于我单位 (正式、合同制、合同工)职工,月工资收入 元,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元,现住房公积金余额 元。该职工现因 (购买、建造、翻建)住房,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请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如该职工未按期限偿还借款本息,我单位将协助追收该笔借款。以上所填资料保证真实有效。
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出具证明单位应认真填写本《证明》,填写不全缺项的不予发放贷款,填写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行政及事业全供给单位“月工资收入”以当月实领工资为准,企业及事业部份供给、事业自收自支单位“月工资收入”以出具证明之月前一年月平均实领工资为准;
2、“单位性质”、“用工方式”和“申请贷款原因”请根据括号内列出的选项选择在“ ”线上方填写,
兹有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码: ,自 年 月 日至今一直在我单位工作。目前在 部门担任 职务,月工资为人民币(大写) 元,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司对该员工的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
单位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