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公式及方法

2024-07-16 来源:小奈知识网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公式及方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1)在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时,每年的折旧率都是一个分数,分母是折旧年限的前N项和;分子依次是“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折旧年限-2)……”;

例如:对于一个折旧年限为4年,原值为11000元,净残值为1000元的固定资产,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时,第一年的折旧额为:(11000-1000)×4/(1+2+3+4)=4000(元)

第二年的折旧额为:(11000-1000)×3/(1+2+3+4)=3000(元)

(2)“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但是,注意:达到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前两年内,要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法

【例】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2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00元。则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分别为:

双倍直线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20000×40%=8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20000-8000)×40%=48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20000-8000-4800)×40%=2880(元)

第四年、第五年的年折旧额=(20000-8000-4800-2880-200)÷2=2060(元)

年数总和法方法

年数总和法是加速折旧的方法之一。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的减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价值*(1-预计净残价值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数的年限总和由于你没有给出预计净残价值,因此,无法计算。

假设:有一固定资产原来价值10000元,预计净残率为10%,使用年限为5年,要求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计算过程如下:

第1年: 100000*(1-10%)*5/(1+2+3+4+5)=30000第

2年: 100000*(1-10%)*4/(1+2+3+4+5)=24000第3年: 100000*(1-10%)*3/(1+2+3+4+5)=18000第4年 : 100000*(1-10%)*2/(1+2+3+4+5)=12000第5年: 100000*(1-10%)*1/(1+2+3+4+5)=60002。

折旧方法还有以下:折旧方法分为平均法和加速折旧法。平均法包括工作量法和平均年限法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平均法。在此,不再介绍平均法和年限平均法。

计算公式是:年折旧率=2/估计使用年限,年折旧费用=本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提醒:双倍余额递减法最后两年的折旧额要平均计算,具体公式就是(固定资产的净价值-预计净残价值)/2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