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继元
德国的宗教批判为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马克思阐释了宗教为何会吸引现实的人,即宗教创造了一个理想国,使得人去在理想的现实中不断寻找自己的映像,去寻找非人,而放弃了在自身存在的现实去寻找存在的价值。“宗教是人的本质在幻想中的实现,因为人的本质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 马克思这样对宗教进行了定义。然而同时,马克思并没有完全的否定宗教的存在,相反的,分析了宗教产生的原因:“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情感,正像它是无精神活力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马克思认为,宗教的存在正是因为现实世界满足不了现实受到压迫的人民的精神需求,而使得宗教创造出的颠倒的世界为人们所沉醉。
因此,如果想要人们脱离虚幻的宗教制造的完美的世界,就需要提升人们在现实世界的幸福感和存在感。这并不是说抛弃宗教带来的心灵上的抚慰就能够做到摆脱精神鸦片的控制,而是应当使人们通过在现实中价值的不断实现、现实的不断创造,逐渐不需要甚至于不相信精神上的虚无的安慰,及达到“人的自醒”。这样人们便能从虚幻的世界醒来面对现世的困境,开始关注自己的解放和现实的幸福。若以马克思矛盾论的观点来说的话,宗教的存在和现实世界的制度、法律等就是一对矛盾,正是通过打倒宗教,才相辅相成地推动了现实世界的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那么,当宗教成为虚无被忽视之后,直接对大众产生影响的、能够提升民众的存在价值以及意义的对象就是政治制度和法律。既然现实世界不能够满足人们的精神及物质需求,人们的自觉与自省又提示他们,不能够相信宗教的虚无而得到抚慰,那么批判的矛头直指政治的制度和法律的完善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马克思在对比了英法的制度后得出结论,德国的制度是远落后于历史进程的水平的,是不能够满足民众需求的。不仅仅是意识(政治制度),同时被意识反作用的物质也是落后的。因而对现有上层建筑的批判应当是以消灭并重建为目的的,就像是旧有的宗教被推翻一样。在马克思的笔下,德国实行的旧有的制度认为自己仍然处于优势地位,并没有考虑到事物是不断更新发展的、是不断变化,也就看不到旧事物必将会被新事物取代,因此下场必然是悲惨的。所以马克思在文中十分强调“向德国制度开火!一定要开火!”
德国的哲学是德国现实的一部分,而且德国的法哲学和国家哲学还是唯一现实现代的存在。哲学是为德国的实践和现实服务的理论,理论指导着实践,因此当理论出现了问题实践必定也会出错,于是对于理论的批判是德国获得解放的基础与中心。马克思在文中首先否定了德国传统哲学流派实践政治派“只关注现实世界的存在,而未将哲学纳入德国现实体系”的观点,然后批判了理论政治派哲学“哲学仅限于思想范围”的错误论调。这两点传统哲学的论调是德国制度落后僵化,甚至于将别国糟粕视为珍宝的一大原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可以说,制度的现状与这两种传统的哲学观点的错误有着分不开的联系。
马克思认为,“德国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得到了最系统、最丰富和最终的表述” ,并且是将哲学与德国整个现实社会以及周边国家现实相联系起来的理论,这使黑格尔哲学的眼光远超当时德国其他哲学流派。同时,黑格尔哲学又是对德国现有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全面否定。而作为唯一坚决反抗现实现状的哲学意识,其首要任务并不是反对它自身,尽管它也有错误和偏差,但是首要面对的应当是“只有用一个办法即实践才能解决的那些课题” 。然而这些问题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不接触实践的检验,就会永远停留下去成为空话。因而批判有必要从哲学层面的理论转化为现实层面的武器。这不是说理论不重要,相反,理论的充足和确定是转化的前提。
人们在经过了宗教改革的洗礼之后有了自我的意识和自觉,人的最高本质就是人,社会是由人构成的,因而人就是最有力的武器。理论本身是没有力量的,但是当理论说服了人,就能掌握群众人们,只要理论足够彻底,就能够说服人民,就能够使人民成为物质的力量进而改变甚至于推翻物质的枷锁。此时的理论就是德国的法哲学,即是人自己与自己的斗争。而这一点在宗教改革期间人民已经完成了这一步骤,这使得德国法哲学轻易就抓住了转变的根本,从而不但能把德国提高到现代各国的现有水平,而且也提高到其他国家即将达到的的人的高度的革命。
“革命需要被动因素,需要物质基础。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 而在德国,不论是物质基础还是国家对于哲学理论的需求程度都是现实无法满足的。理论已经超越了大多数的国家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但是物质基础却远远被落下。在这个特殊状态下的德国如果要革命,就需要既跨越其原有的障碍,又要跨越其他发展良好的现代国家所面临的一切问题和障碍,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而想要“彻底的革命”在德国是可能实现的,但这个实现绝不会是在“不碰触原有政治体系”的前提下实现。 现实告诉马克思,彻底的德国不从根本上进行革命,就不可能完成革命。
因此德国需要一个特殊的阶级,去达成这个特殊的历史使命。
马克思认为,部分的纯政治的革命的基础就是“市民社会的一部分解放自己,取得普遍统治,就是一定的阶级从自己的特殊地位出发,从事社会的普遍解放” 。因而这个阶级又必须足够特殊,需要是一个任何人、任何阶级都可以扮演或者融入的阶级,即让这个阶级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而这个阶级的要求和权利必须本身就是社会本身的权利和要求,从而能够为了社会的普遍权利和普遍利益去奋斗,才能要求普遍统治。
这个阶级的特殊性使马克思分析了社会现实中德国的全部阶级:资产阶级不具有这种可能性,因为它们代表的是一个特殊的阶级利益,他们拥有私有财产,一切以“利己主义”出发,这种利己主义故步自封,因此也希望别人故步自封,这样的阶级是不可能摧毁德国的制度基础的。;其次如果是中间阶级,就会出现中间阶级受到上层统治阶级和下层无产阶级上下夹击的窘况,遑论中间阶级还不敢按自己的观点来表达解放的思想。于是,选择就只剩下了无产阶级。
德国的无产阶级具有彻底的革命性。因为它们的产生是在社会急剧解体的过程,特别是由于中间等级的解体而产生的群众,“这个领域不要求享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因为威胁着这个领域的不是特殊的不公正,而是一般的不公正,它不能再求助于历史的权利,而只能求助于人的权利。” 这个阶级整体是不是与其他阶级对立,而是本身与整个德国现行的体制制度相对立。只要一日德国仍然实行现有的制度,无产阶级就一天被其他全部的阶级压榨。这一切的现实都逼迫着无产阶级成为革命的引路者,因为这个阶级是完全丧失人的意义的,只有通过制度的改革、人的回复才能够得到他们应得的东西。
也就是说,当有一日无产阶级得到自我领导下的彻底的社会革命,得到一切应得的利益,那么无产阶级在革命中代表的全体大众就得到了普遍的甚至于全民意义上的利益,即全人民的解放。
最后,马克思得出结论:“ 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