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运营服务中心发展战略,推动中心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按照安全环保"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完成20XX年安塞项目部安全环保工作目标。根据安塞项目部20XX年安全环保控制指标,运营服务中心安塞项目部与各注水区队长、班长签订以下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
自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员工伤亡事故:职责范围内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火灾事故:职责范围内火灾伤亡人数为零,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以上火灾事故。
工伤事故率:工伤等级事故率≤1‰(1-6级为重伤事故)。(按百万吨工伤事故率计算)
交通事故:职责范围内上岗期间不发生交通事故。
安全环保、安全防范无大事故:不发生人员伤亡,但一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强化高压生产、高硫化氢环境生产、岗上饮酒、上班期间驾驶摩托车等安全管理,职业病预防监控,以及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注水区队区队长和联合站班长是安全环保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职责范围内安全环保全面负责。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全环保责任考核制度,把安全环保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加大奖惩力度,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在工作决策和评优选先工作中实行安全环保"一票否决"。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环保日常管理,杜绝"三违",做好安全环保管理档案等各项基础工作。建立与本区域安全环保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将安全环保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站点、岗位和员工,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自主开展安全目标考核机制。
制定和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年度安全措施计划、目标和方案。开展安全标准化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三级安全防范管控体系。完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制度。做好消防安全、治安保卫、运输车辆等安全环保管控措施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开展安全环保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开展经常性和重要时期安全检查,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台帐,事故隐患必须做到有预案、有整改、有追踪、有记录。加强基础性安全环保管理。作好危险源管理和监控工作,落实保障措施。杜绝"三违"。严格落实安全协议。积极开展"安全环保月"、"119活动日"、等活动。认真完成运营中心、安塞项目部安环室和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安全环保工作,定期反馈和上报安全环保信息。
组织修订、完善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安全环保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环保应急管理。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发到每个站点,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制定岗位应急措施或现场处置预案。认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通过预案演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预案,组织员工学习、掌握预案内容和处置方案。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的救援方案,立即组织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后,按照项目部事故报告规定报告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实行月度考核评比,区队、联合站分开评比。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1。
经考核,安全环保第一名的区队、联合站,且得分在85分以上。奖励区队长500元,副区队长300元,联合站两名班长每人300元。
经考核,连续3个月排名最后一名的区队、联合站,且得分在60分一下,考核区队长500元,副区队长300元,联合站两名班长每人300元,在项目部安全环保工作会议上作检查。并且对其岗位做调整。
职责范围内如发生人员受伤事故、火灾事故或交通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对其它超过事故控制指标要求的事故,则根据事故性质和经济损失程度对区队长、副区队长、联合站班长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环保职责。责任书签订人如有工作变动,接任者为责任人。
未尽事宜,根据运营服务中心与石化院签订的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做相应调整。
运营服务中心安塞项目部 区队、联合站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盖章) 签字(按手印):
20XX年XX月XX日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治理,确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例,20xx年你单位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负责下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要害性技术列入科技开发计划,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开发项目。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和给予黄牌警诫。
7.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按时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
1.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治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市确定的市、县(市、区)、乡、村级20xx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监控率达100%。
2.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治理。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各项整治做到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下达各项整治有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保证,完成任务的情况有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1.负责好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2.组织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
负责督促企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治理机构或配备专安全治理人员的企业要达到100%。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与安监部门周密部署开展联合执法,重点解决好本系统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落实到位,执法中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行政,执法环境良好。
1.组织企业单位进一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自治区、市以及市交通局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时完成,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增强。
3.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治理的负责人100%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
4.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5.企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1.加强企业单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企业单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企业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按国家和自治区、市事故治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有效预防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力争20xx年的安全生产比上年稳定好转。
(一)你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市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评定办法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考评分90分及90分以上为优良,9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
(四)考核以“季度自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市每季度组织督查组对你单位进行督查,次年1月中旬对你单位进行全面考评。
(五)你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防止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区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责任书。
1、企业法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1—3人,制订管理目标,明确管理职责。化工及有易燃易爆物料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2—5人。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程,并积极开展宣传。按时参加各种安全会议和各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安全会议、安全检查、消防(动火)管理、事故隐患整改、职工安全培训、违章违纪处罚、各类事故等)。
5、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做到生产区、生活区、仓库区严格分开。
6、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生产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和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及各种安全活动,全厂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8、当年职工安全知识及普法教育培训率不少于80%。
9、严格控制各类事故: ①不发生死亡事故。
②不发生一次重伤3人(含3人)以上事故。
③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火灾事故。
④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当年工业产值1.50/万元。
10、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土制锅炉和土制升降机。
11、按国务院[20xx]第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xx]52号和“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处理各类生产事故。
1、本责任书的责任期为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各企业须在20xx年1月8日前,将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送东城工贸办。
3、责任期满,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评,办事处按行业分组进行互评。
4、经考评获得办事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办事处给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办事处给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项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黄岩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签字人:
责 任 企 业 (印)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