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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筑物被村民毁坏可以提诉其赔偿吗?

2024-07-07 来源:小奈知识网

违建筑物被村民毁坏可以提诉其赔偿:
1、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规定建造的建筑物。如果村民毁坏违法建筑导致损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要求村民赔偿;
2、在具体操作中,违建拆除和赔偿责任一般由官方相关部门和开发商或个人自负责,村民在越权毁坏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因此如果村民毁坏违法建筑导致损失的情况,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提起诉讼,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村民的过错和造成的实际损失;
3、在诉讼过程中,法院需要审查判断该违建是否存在完全或部分责任,如果存在责任,村民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起诉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起诉: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书,提出起诉诉讼请求;
2、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后,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即立案;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依据诉讼法规定,组成合议庭或单独法官,依法审理案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质证证人、鉴定人等,并逐一审查相关证据材料;
4、宣判判决:庭审结束后,法院进行内部研究、撰写裁判书,并经法院主管审判员签名后宣判判决;
5、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当事人需要履行判决义务或者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和相关证据,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判决。
综上所述,违法建筑问题涉及到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房屋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复杂问题,需要政府部门、有关方面和居民共同努力解决。在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人民权益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管控违法建筑等手段,确保城市和社区的安全、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作出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确认职务行为违法的法律文书不服,未依据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规定提出申诉并经有权机关作出侵权确认结论,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的,不予受理。
第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发生法律效力的赔偿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时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是仅就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增加的赔偿项目及标准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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