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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

2024-07-07 来源:小奈知识网

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一、口头遗嘱如何继承公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在危机情形消除之后,只有口头遗嘱变更为书面遗嘱,才可以前往公证机构对遗嘱进行公证。

公证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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