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的材料的要求如下:
(一)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二)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三)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四)对上述第三类案件,应提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