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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场安全管理协议

2024-06-26 来源:小奈知识网

小区停车场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满足乙方对停车泊位的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对乙方使用甲方专用停车泊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专用停车泊位使用说明:

专用停车泊位使用实行固定车位管理。在此使用停车泊位,必须按协议规定的停车泊位号停放车辆,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处停车场管理规定。

二、 使用条件: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泊位和良好的管理,并按规定收取停车泊位管理费。

2. 乙方必须为国际港园区内的业主/租户,并遵守物业管理处停车场管理规定。

3. 该停车位只可做登记车辆停泊,乙方不可转租或挪作它用。

三、 租期及租金缴纳: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专用地上/地下停车泊位 个,有效期为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

2.乙方按照每个停车泊位管理费每月 元人民币,且向甲方缴纳 个月管理费 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 □现金 □支票,按 □年 □季 □月付款,保安部将按乙方付款时间制证。

3.停车泊位管理费应在双方签约后,乙方到甲方财务部缴纳。

4.甲方应在协议终止前十天向乙方发出协议续签或终止通知,乙方如不按时缴纳管理费,甲方有权收回车位。

四、 双方事宜: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泊位号。停车泊位号为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申请车辆的行使证、保险单复印件。

3. 乙方车辆的牌照号码为

4.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停放的车辆牌证进行检查,并按物业管理处停车场管理规定管理车辆。

五、 双方责任:

1、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甲方为乙方办理停车证,乙方需将停车证放在办证车辆左前挡玻璃旁边,如发生丢失,应马上到物业管理处保安部报失补办,并缴纳 元办证工本费,车牌号码与停车证所记录之号码如不符,该车辆不得进入专用停车场。

3、 由于乙方不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停车或行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4、 停放期间车辆损坏及其它任何附件或车内财物丢失,甲方概不负责(甲方蓄意破坏除外)。

5、 乙方车辆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期间,如发现不属于自己原因造成的刮、蹭,必须在车辆未移动的情况下及时通知甲方保安部进行核实。如确定是甲方管理原因,使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协助出具相关保险理赔证明。

6、 如有车辆丢失,经公安机关侦查未果后,甲方将按车险(车主必须上车辆盗抢险,此为保险公司要求)有关条例负担保险额20%责任赔偿(保险公司责任80%)。如乙方车辆未上保险或保险逾期,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对政府或司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征用)等对乙方停放车辆造成任何影响,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权利:

1、 有权得到车位使用者的真实资料。

2、 有权拒绝无停车证或持过期停车证的车辆使用专用停车位。

3、 有权调整停车场专用车位使用收费标准,唯须在调整 前一个月通知车主。

4、 对于占用他人车位或阻塞交通的车辆,管理处有权在联系不到乙方或乙方不予配合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车场正常秩序。包括:将车拖走或上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有权对多次违反专用车场使用规定者,拒签停车泊位使用管理协议。

七、 甲方义务:

1、 有权按照政府有关政策制订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2、 负责停车场的清洁卫生;

3、 负责停车场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4、 发生意外事故,负责出具事故报告证明(只限在本车场发生的意外事故)

八、 乙方权利:

1、 按规定使用停车场的停车泊位;

2、 按规定使用停车场的设备设施。

3、 车辆在停车场出险后,向甲方索取出险证明。

九、 乙方义务:

1、 按时缴纳车位管理费用。

2、 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等甲方制定的规定制度;

3、 配合甲方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4、 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及时车辆购买保险。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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