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体包括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工商注册信息,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尽管法院收案后有“四查”,但委托人代理律师仍应主动核实上述信息。首先,查明当前身份,如果出现自然人死亡、组织注销,需及时变更主体;其次,核实准确的送达地址和法人代表等,保障执行程序中文书的及时送达,避免公告送达而拖延程序。第三,关注被执行人是否存在出入境需求。特定情况下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入境措施,可能极大促成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支付相当的保证金,取得意想不到的执行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