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并严格履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及价格
1.1 本合同数量除特别约定外均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依合同数量与实际签收数量有差距而起诉甲方或向甲方索赔。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合同总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1.2 本合同的价格包含: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1.3 本合同的价格为固定单价。无论市场价格涨跌,乙方不以任何理由调整。
二、标的物质量要求
2.1 质量必须符合电线电缆国家标准:
2.
1.1电线、双绞线、护套线标准: GB502
3.1- 5-
(450750)、 GB502
3.6- GB502
3.7- (450750) 、B8734-1998、EC227
2.
1.2电缆标准: GB5013-、B8735-1998 (C0.6
1)GB12706-、EC502-1994 (0.6
1)GB9330-、EC227 (450750)
2.
1.3阻燃、耐火标准:GB12666-、GB19666-、EC331
2.
1.4低烟无卤电缆标准:GB18380-、GB19216-、GB17651-98GB17650-98、 EC6052
2.2 产品数量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________年颁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2.3 质量保证期限为:每一工程自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或需方提出的更长的期限,如质量保证期大于________年,具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交付标的物。
3.2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两种交货方式中第 种作为本合同交货方式:
(
1) 乙方将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
2) 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提取标的物,乙方负责装车。
3.3 乙方应于每次发货时提供该批次货物相应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文件随货同行,并保证标的物为本合同中约定品牌及生产厂家生产。
3.4甲、乙双方各自约定如下联系人为本合同相关签证、签认手续的确认人,超出如下约定人的,视为无效:
甲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乙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四、标的物风险转移
4.1不论货物交付地点以及运输责任由谁承担,货物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并卸载至甲方指定地点后,标的物风险责任始转移至甲方。
五、标的物验收
5.1 标的物交付时,应当由甲方指定的材料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并签认数量。
5.2 按照本合同条款二中规定的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对于电线电缆的数量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5.3 双方如对电线电缆质量发生异议时,应该由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如检验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损失),如检验质量合格,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5.4 若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
3.3条中所提到的文件,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6.1 按以下方式 结算。
6.
1.1方式一:一次结算
货物合格并交甲方使用后,乙方凭甲乙双方签认的有效单据(含确认的送货清单)、申请结算价款的全额完税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