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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肉禽买卖合同 篇11

2024-07-16 来源:小奈知识网

  合同编号:

  卖方:

  买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农作物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

  种子检疫证书号:

  三、主要栽培技术要求: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五、结算方式、期限:

  六、买卖批量种子,当事人(是)(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

  七、违约责任:

  1.买方应当按照种子主要栽培技术要求种植,因买方过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2.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到有关部门申报,否则造成无法勘验损失程度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3.卖方保证提供合格种子,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4.在发生争议时,卖方应当及时协助买方到有关部门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由        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联,双方各执一联。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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