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x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工作时间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乙方自行调换安排。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2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公司管理制度》
2、《公司员工手册》
3、《公司保密协议》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