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属传统饮食,从业人员相对复杂,良莠不齐,法律意识淡,缺乏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大多数小餐饮在硬件上不投资或少投资,并且受场地环境条件的影响,造成经营场所脏、乱、差,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噪音、油烟、卫生等问题常造成消费者和居民投诉。近年来,特别是《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出台以来,我县对小餐饮的监管日趋加强,小餐饮店的经营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是,小餐饮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在此,就目前富顺县小餐饮相关情况作如下分析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局对全县餐饮企业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基础夯实工作,在全县的2348家餐饮企业中,小餐饮店有1240家,占比52.81%,其中582(占总数的46.93%)家位于富顺县主城区,占城区餐饮企业的54.48%,其他则广泛分布于各镇乡集贸市场和学校周围。
二、主要做法和思路
1、按照《自贡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认定标准》,我县将经营场所不超过100O以下的餐饮经营企业认定为小餐饮店,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备案和监管,目前已备案小餐饮店1145个,备案率达92.33%。
2、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的规定,我县要求小餐饮店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入网,只取得《备案证》的小餐饮店不允许进入网络订餐平台。这样做可有效促使小餐饮店积极自主整改升级,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以便入网销售。
3、建立全县小餐饮店信用信息电子监管档案。
4、逐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小餐饮店的主体责任,要求其承诺按照《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操作。
5、统一制定《富顺县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其制度上墙,并按要求一一落实相关制度。
6、强化小餐饮店的食品快检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一律按照四川省“三小”条例查处。
7、由于小餐饮受本身条件所限,达不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风险等级为最高等级,同时按照量化分级是评定取得了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的规定,我县未将其纳入量化分级管理,而是将其确定为D级纳入风险分级管理,待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再进行量化评级。
三、存在问题
1、小餐饮店自身存在问题:一是经营者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餐饮店的流动性和经营行为的短期性,以及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小餐饮业主在硬件上不愿投资或投资较少,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简陋。二是部分小餐饮经营者办证意识和索票索证意识不强,进货渠道混乱,无进货台帐,所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在质量上无法得到有效保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营者无法追究其他相关人员责任。三是从业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外来务工人员多,部分是少数民族,下岗职工、夫妻档的较多,食品安全意识差,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差,文化程度层次偏低,规范操作技能差,通过反复培训讲解,改善依然不大。
2、监管中存在的困难:一是全县小餐饮店点多面广,且流动性大,更新速度快。由于其投资成本小,人员要求不高,进入门槛较低,小餐饮成为许多就业者、特别是再就业者择业的首选,同时由于其竞争激烈、辛苦劳累、利润空间不高,又让许多人想方设法另谋他就,往往是同一家餐饮店,今天还是张三在经营,明天就换成王五了,很不利于执法人员监管。同时,在现行体制下,监管经费的不足和监督人员的偏少,给监督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比如忙于专项整治就忽略了日常的监管,使得小餐饮监管工作出现时紧时松,时好时坏的现象。二是整改困难,“老大难”问题难以根除,责令整改犹如隔靴搔痒。诸多对小餐饮处理依据中,都以责令整改或警告为先,且通过多次回访检查仍屡教不改者比比皆是,造成基层执法人员工作量巨大而效果甚微的两难局面。三是“三小”条例中,对无证的小餐饮的处罚只有责令改正和警告,达不到震慑作用,导致有些小餐饮店始终不肯办证。四是立案处罚程序繁琐,成本高,而针对小餐饮的处罚额度较小,执法人员往往在做了大量的工作后,小小的罚款并不能引起经营者的重视,日常经营依然我行我素,强行取缔又不利于社会和谐,对繁荣市场经济、方便群众生活都带来负面影响,对政府解决就业问题增加负担。
3、疑问:小餐饮备案证到期后,是否应强制督促其整改升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依然无法取得许可证,是取缔还是继续对其进行备案管理(现在是做的越好、越规范的,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越重,这会不会打击这类餐饮的积极性)?
四、几点建议
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台账(或问题清单)。建立小餐饮店食品安全风险台账(或问题清单)制度,分出重点风险单位和一般风险单位,分类监管。试点推行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报告制度,定期集中听取其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报告,督促整改到位。
2、实行经营者诚信档案化管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餐饮店要进行公示,并及时约谈,其约谈记录载入被约谈单位诚信档案,对被列入“诚信黑名单”者采取更高的管理要求,执行更严的标准,同时要加大问题单位的“回访”检查力度,督促其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管理水平。
3、推行小额食品安全保险。在小餐饮企业中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引入保险公司的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及时监控企业的风险行为,实现“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补偿”,可为食品安全增加了一道“安全阀”,使食品消费更放心、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4、推行“简易处罚程序”,在合理确定处罚额度的同时简化处罚程序,增加检查频率,使得小餐饮店能够在检查常态下增强自律性,养成更好的行业习惯。
5、强化监督抽检。小餐饮店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不健全,容易出现滥用或添加非法物质的情况,加强对小餐饮店食品的监督抽样工作,是有效控制小餐饮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不合格产品报告也是监管部门对小餐饮店处罚的重要依据。
6、示范创建。营造良好行业氛围。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为契机,创建一批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示范店,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餐饮清单,更为优秀小餐饮店建立宣传平台,从而达到自身优化与人气消费互助的良性循环,从正面调动小餐饮店从业者主观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