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享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需遵守相关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外出就医,但需事先征得监管机关的批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六)不得更改住所,不得离开指定区域;”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有疾病需要治疗的,应当在取保期限内,经取保监督机关批准,在指定的医院或者诊所进行治疗。”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取保候审案件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有紧急情况需要外出的,应当提前告知取保监督机关并征得同意。”
综上所述,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但在紧急情况下需事先征得监管机关的批准,方可外出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