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欠条属于民间借贷,其在双方签字之后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对方如果欠钱不还的话,债权人是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