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查。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不会查银行账户,但除非原告有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证明对方在离婚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原告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
银行一般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所以如果通过律师调查也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来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要在知道帐号或开户的银行支行的情况下,才能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
一般情况下,通过银行查存款,一般至少要知道对方的帐号或者对方开户的银行营业点。对此,离婚当事人一定有充分的准备,否则会使得调查工作很难进行。
离婚诉讼需要注意:
1、要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是一方有准予离婚法定事由的证据材料;
2、作为案件原告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
3、作为案件被告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4、按时参加庭审。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