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加盟费商标不能用,将构成商标侵权。加盟后使用商标属于商业特许经营行为,可以合法使用商标。但不加盟费则没有使用权,属于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商标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