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但可以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以下条件时,可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1、是经改农村集体组织同意;
2、转让人与受让人都属于该农村集体组织;
3、转让人户口已迁出农村集体组织或“一户多宅或多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