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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会会议通知 篇10

2024-07-17 来源:小奈知识网

  各银监分局,局机关各处室:

  新疆银监局定于20xx年8月7日召开20xx年上半年新疆辖区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8月7日(星期一)上午10: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内容

  (一)传达银监会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要求。

  (二)通报上半年新疆辖区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下半年监管要求。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新疆银监局9楼会议室。101大厦10楼1009会议室设一级分会场,各银监分局所在地设二级分会场。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新疆银监局9楼会议室)

  受邀参会的自治区相关厅局,自治区、兵团、乌鲁木齐金融办,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证监局、保监局负责人。

  新疆银监局局领导,机关各处室副处级(含)以上干部,新疆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各政策性银行新疆分行,各大型银行新疆(兵团)分行,各股份制银行及外资银行乌鲁木齐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主要负责人;各城市商业银行(法人)、各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局管其他农村金融机构董事长(理事长)、监事长、行长(主任、总经理);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新疆分公司、中石化财务公司新疆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二)一级分会场(101大厦10楼1009会议室):新疆银监局机关全体一般干部。

  (三)二级分会场(各银监分局视频会议室):各银监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辖内各银行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董事长(理事长)、监事长、行长(主任)。

  五、有关事宜

  (一)请各银监分局做好二级分会场的组织工作,请信科处及各银监分局做好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于20xx年8月7日上午9:30进行线路联调。会议期间请信科处、后勤服务中心做好有关会场保障工作。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就座。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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