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修费)租给乙方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二、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以后必须每年提前两个月即 月 日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给甲方,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余两个月租金不退给乙方。
三、乙方无权转租、转让、转借他人。
四、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电源水源,乙方如需用水应自行安装水分表,并承担水、电费用。
五、租赁期内乙方应保证房屋主体结构不变,如有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另外,由于房屋倒塌所造成的损失,由机构划定甲乙双方责任后,按责任赔偿。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防火防盗安全,如给甲方及他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战争)和城市建设等需要甲方对其房屋进行拆迁改建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无条件搬出所有财物,之后,甲方将剩余租金退给乙方,对改造时搬迁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租赁期间,乙方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九、合同终止,乙方在不是损坏房屋的情况下无条件搬出属于乙方自己的财物、货架、货物、空调(但乙方不得拆除装潢物),若有未搬出的物品,作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置。
十、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合法经营,并交纳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乙方自愿交纳房屋出租税人民币5000元给甲方,甲乙双方所签合同不得提供给第三者。
十一、合同期满,乙方如需再行租赁,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续签租赁合同并交纳租金,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十二、甲方与前承租户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十三、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赔偿对方损失。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履行,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